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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检察院开展公共卫生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
本报讯(通讯员 马海涵 张磊)食品安全行业需要亮“证”经营已是大众共识,而同样涉及公共卫生安全的其他场所却极少被引起重视。为推动行业规范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近日,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天使肩并肩”公共卫生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本次专项监督对辖区内公共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走访,发现辖区内部分理发店存在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和未在醒目处公示健康证明和卫生许可证的情况。
健康证是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以证明受检者具备从业规定的健康素质,携证经营能更好保护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不仅餐饮行业需要办理健康证,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也同样需要办理该证,同时还要将相关证明张贴在经营场所醒目处。
兴仁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就如何规范经营场所公共卫生安全相关事项积极与兴仁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磋商。通过交流,该部门高度重视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对辖区内美容美发、足浴场所、酒店宾馆、KTV、影剧院、公共浴室、游泳场所、商场超市等430户公共场所进行了排查整治。对部分存在检测报告过期、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公共场所公示栏位置不显著等问题的经营者下达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对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的商家作出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此外,兴仁市人民检察院还联合兴仁市卫生行政部门对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行动。抽查的部分理发店均已在醒目位置悬挂了公示栏并张贴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及检测报告。本次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工作有效防范了公共卫生疾病的传染风险及隐患,保障了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
由于人员接触密切且流动性大,公共场所是传染病流行的重要场所,其卫生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下一步,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聚焦公共卫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抓好专项监督工作,努力将检察监督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强协作、增合力、促实效,进一步维护公共卫生行业市场秩序,促进公共卫生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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