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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优化服务提质效 法律援助惠民生
  ■ 记者 熊瑛
  法援为民,尽职尽责。贵阳市南明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断优化便民举措,促进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最大限度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今年以来,南明区法律援助中心已提供法律援助1022件,其中刑事案件948件,民事案件74件。
   急人所急 高效率受理指派
  周五下午临下班接到咨询电话,周六指定法援律师,周日法援律师当面指导、整理上庭资料,周一开庭打官司。这样的高效率,让受援人廖大姐直呼“想不到”。
  “过了周末我的案子就要开庭了,我还能申请法律援助吗?”6月30日下午,正准备断电下班的南明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接到廖大姐的电话,咨询申请法律援助相关事宜。
  原来,廖大姐与公司有关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一案将于7月3日(周一)上午9点30分在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廖大姐因家庭收入低无力请律师,想申请法律援助诉讼代理帮助维权。
  “您的案件符合法律援助受案条件”,工作人员在电话里一次性告知廖大姐申请法律援助所需准备的材料及申请程序,在征得廖大姐同意后添加其微信,在线上审查其案件材料并将法律援助申请表格发给了她,待其填写完毕后拍照回传。
  鉴于廖大姐的案件距法定时效不足7日,南明区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对该案先行援助,当即指派值班律师罗钦杰为其提供诉讼法律援助服务。7月2日星期天,罗律师约见了廖女士,在详细了解该案情况后,为第二天的开庭拟定了代理意见并做了充分准备。7月3日,罗律师按时出庭,据理力争,依法维护廖大姐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南明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断探索、优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批、指派流程,力求法律援助全流程高效衔接、优质办理,以高效率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法援需求。今年以来,南明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为民事案件提供法律援助74件,为困难群众挽损260余万元。
  打破地域局限 让群众少跑腿
  6月25日,来自开阳县的王大姐走进南明区法律援助中心大厅,称自己时常被丈夫家暴,且多次报警,当地派出所也依法向其丈夫出具《贵州省家庭暴力告诫书》。但其丈夫藐视公安机关告诫,屡教不改、变本加厉,导致夫妻已无共同生活的可能,故下定决心起诉离婚。但因自己无固定生活来源请不起律师,所以想申请法律援助。
  工作人员审查其材料后认为,该案符合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和条件,但由于办案机关所在地为开阳县,按规定该案应由开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管辖。
  一听要回开阳县申请,王大姐皱起了眉头。为让王大姐在诉讼过程中少跑腿,工作人员给她推荐了法援惠民“全市通办”,王大姐可直接到开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也可以在南明区提交法律援助申请,由南明区法律援助中心转交开阳办理。
  最终王大姐选择在南明区办理申请手续。第二天一早,南明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联系开阳县法律援助中心详细说明该案情况并将申请材料扫描后转交该中心审批,26日下午开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反馈,已指派了律师为王大姐提供法律援助。
  为深入贯彻落实贵阳市司法局关于“推行贵阳贵安全域内法律援助受理审查一体化通办”的相关文件要求,南明区法律援助中心与贵阳市内各法律援助机构紧密联系、高效协作,受理贵阳市范围内法律援助申请并依法转交有管辖权的法律援助机构办理。2023年以来,南明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全市通办”法律援助申请3件,分别转交观山湖区、清镇市、开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此举进一步推进了“法援惠民行动”,深化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改革,以高协作通办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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