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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假证明”代替“真实习”?
对实习证明造假乱象要合力戳破
多方联合遏制虚假实习证明泛滥
“三举措”严惩虚假实习证明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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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假证明”代替“真实习”?
漫画/李昂
49.9元一份还“包邮”,可回访可刻章……当前,正值暑期高校学生实习高峰期,实习证明成了毕业生一道必不可少的毕业程序。一些网络平台上有人售卖虚假实习证明,价格从20元到200元不等,有的甚至还可以“私人订制”。可见,虚假实习证明交易范围广、需求量大、隐蔽性强,已形成一条灰色产业链。
据相关媒体报道,202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达到1158万人,如此大规模的大学毕业生人数客观上加剧了就业市场的竞争压力,然而,有的学生根本没有在企业实习过,用金钱就可以买到各种“实习经历”;有的学生假借实习公司名义自己购买假公章自行盖章等各种实习“花样”层出不穷,“假证明”代替“真实习”,令人匪夷所思,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热议。
以案释法
案例再现
大学生小邓在浙江嘉兴海盐县某家具公司实习,原本合同约定实习期年底结束,因老家姐姐要出嫁,小邓觉得来回往返太麻烦,想提前结束实习,可又担心公司不给盖章,思前想后决定在网上找人刻个假章。他将之前合同上的印章拍照发给卖家,为以防万一,还特意改掉印章下的一个数字,随后,便自行盖章退房回家。
在小邓退房后,新租客正好是家具公司的新入职员工小李,小李搬进去当天在桌子上发现了那枚假印章。随后,家具公司报警公章被人伪造。在警察的严查下,小邓终被行政拘留,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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