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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独山县 两地法院联动执行促和解
  本报讯(成红颖 王志喜)“感谢法官,跑这么远帮我办理这个案子。”拿到案款的刘某对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这样说。
  据悉,申请人刘某因与被执行人贺某某、何某某的定金合同纠纷,将二人诉至法院,经法院组织双方达成调解,约定两名被执行人分两期偿还申请人定金32000元。因两名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协议,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白云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一辆车辆,但因该车下落不明,未能实际扣押到位,本案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7月17日,白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提供的车辆线索后,立即组织法警一同前往独山县对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措施,因前往独山县车程需要二至三小时,担心被执行人得到消息提前隐匿,白云区人民法院联系了独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希望他们先帮忙控制人员。独山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接到请求后,随即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白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到达现场后,通过话家常、讲道理、诉法理的方式,给被执行人做足思想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释明法理,被执行人现场支付了5000元,希望对方能同意把剩余案款分期偿还,申请人表示同意,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此次异地执行得到了独山县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进一步密切与兄弟法院的执行合作与沟通交流。下一步,白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加大执行力度,多措并举,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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