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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自治县法院 协助异地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当场履行
  本报讯(通讯员 陈富祥)近日,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面特殊的锦旗。在这面锦旗的背后,寄托着群众的衷心感谢,也充分展现了“全国执行一盘棋,全国执行一家亲”的友好互助理念。
  据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袁某与陈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时,接到申请人袁某举报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在关岭出现,因被执行人随时可能离家,具体情况不明确,江津区人民法院立即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向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发起协助执行申请。接到申请后,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江津区人民法院法官,商讨协助执行事宜,确定协助时间,协助事项及参与协助人员。
  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于6月29日上午将被执行人陈某拘传至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后,法院执行局干警积极协助办理送拘前体检,组织和解等相关事宜。在各方共同努力,这起多年未能执行到位的案件以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人民币2万元、余下款项达成和解的方式圆满解决。
  近年来,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深化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健全执行快速反应机制,通过法院间资源共享,警力互相配合,建立起区域内快速控制人财物、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的联动机制,有效降低了司法成本,切实提高了执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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