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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安全督查。

  ■ 通讯员 易延庆 王娜
  今年以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精神,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载体,持续输出检察力量,积极参与全县重点中小学法治建设,努力探索新渠道、新途径、新形式,最大限度地为未成年人提供司法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邀请瓮安县人大领导督导“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近日,瓮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南兵、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先进等前往瓮安县第三中学,通过实地查看、询问交流等方式先后查看了学校安保、食堂等重点区域,并查阅了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台账、预防校园性侵和校园安全工作相关资料。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各法治副校长利用春季开学时机,接续前往联系学校,点线面开展法治宣讲及校园安全督查工作。除对校园食堂、学生宿舍、安保监控等重点区域开展常规排查外,还积极回应学校安全管理需求,对先前部分学校提出的校园周边足浴按摩店经营问题,及时主动联系属地派出所开展初步线索摸排,目前已掌握基本情况,对该问题将持续进行关注,切实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联合县公安局开展旅馆业强制报告制度培训。5月6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联合瓮安县公安局对全县200余名旅馆业负责人开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培训。未检部门检察官从强制报告内容、义务主体、报告形式及对象、未履行报告义务被追责案例等多个方面向旅馆业负责人深度解读强制报告制度,并向与会人员发放强制报告宣传海报200余份。
  联合社区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该院在瓮安县珠藏镇珠藏社区、瓮郎坝社区正式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并与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交流座谈。该指导站是集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着重关注未成年人监护人不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家庭教育方式不当、教育理念固化欠缺等重点问题,满足现代家庭教育的多元化需求,督促家长积极正确履职,以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教育保护的工作质效。
  邀请心理医师联合开展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疏导工作。近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邀请县内某医院心理医师共同为一起性侵害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工作,从其成长经历、家庭状态、受侵害情况等方面针对性提供了心理疏导、安抚。同时向监护人讲授了专业的心理引导建议,并拟定了跟踪回访计划,以切实抚平被害人心理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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