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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检察:聚焦主责主业 护航民生民利
余庆县人民检察院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共同查看乌江水域生态环境。

  ■ 通讯员 陈晓洪
  近年来,余庆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水行政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参与大江大河治理的余庆经验。
  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强化协同共治。结合本地区实际,余庆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水务局研究会签《关于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细则》,使水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内容务实且具可操作性。针对涉水领域责任主体多、职责交叉等情形,以“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凝聚治理合力,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在办案中相互提供专业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聚焦大江大河保护协力改善水环境。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中,发现构皮滩电站多年来受漂浮物影响,对发电机组构成安全隐患。经查,漂浮物来源涉及遵义、黔南和贵阳多个县市区,不仅污染乌江流域生态环境,还影响贵州“黄金水道”通航。贵州省检察院对乌江流域公益受损案立案调查后,成立了省市县三级一体化办案组,水行政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清漂”专项行动,通过上下联动左右协作提升乌江保护质效。余庆县积极参与推进乌江流域生态修复工程,检察机关立案办理涉水案件24件,通过“日常办案+普法教育+纠正违法+诉源综合治理”等方式营造保护乌江的良好氛围。
  立足监督职能推动解决涉水保护难题。检察公益诉讼的目标是和行政执法部门一起破解水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通过“事前互相通报线索+事中引导主动履职+事后促进社会治理”的模式,运用系统思维推进涉水检察公益诉讼。如面对乌江漂浮物跨区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存在难以单方推进的难题,通过省市县三级“河长+检察长”分工协作、联动办案,通过发出诉前圆桌会议、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与行政机关共同研究解决方法和措施,办案中主动与政府主管领导沟通,检察建议发出后持续协调促进落实,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行政,使绝大多数问题在诉前环节得以解决,实现了节约司法资源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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