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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县法院驻龙里县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站成立
  本报讯(通讯员 潘福)日前,贵定县人民法院驻龙里县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站在龙里县人民法院挂牌成立,贵定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芳与龙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余顺红共同揭牌。
  据了解,设立驻龙里县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站,不仅形成了集中管辖法院与非集中管辖法院协同配合的工作模式,更是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建设,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意识的重要举措。环境保护法庭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认真落实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暂行规定》及《黔南州全链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若干措施》,结合黔南州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新需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助推新时代黔南生态文明建设,为黔南州的环境资源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贵定县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成立于2020年9月,管辖范围涉及龙里县范围内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环境资源类案件,加强贵州龙架山国家森林公园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此次驻龙里县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站的成立,不仅有利于实行巡回公开审判、调解,还可以通过以案释法、旁听审理、提供环保法律咨询、开展调查研究等形式,摸排化解矛盾纠纷、提出司法建议、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等,展示环境资源集中管辖的优势,贯彻预防优先、恢复性司法、绿色审判等理念,发挥环境资源审判教育、惩罚并重的司法作用,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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