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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自治县法院巡回审理进农家 司法为民暖人心
  本报讯(通讯员 张程)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回应群众司法需求,近日,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断桥人民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农户院坝,巡回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并主动邀请断桥镇坝陵村委会干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2022年,三原告亲属杨某某驾驶的摩托车与被告鲁某某驾驶的三轮车相撞,造成杨某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杨某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告鲁某某承担次要责任。事后,在村委会的调解下被告鲁某某积极支付了杨某家属20000元,后双方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赔偿问题引发纠纷,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30余万元。
  案件受理后,断桥人民法庭干警经过前期对案件的梳理和摸排,了解到被告是一位古稀之年的独居老人,因腰椎疼痛不便外出,为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参与诉讼,法官本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原则,就地审理此案。
  庭审中,法官通过法庭调查,准确归纳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休庭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赔偿标准,村干部则从双方家庭情况、被告的履行能力等方面做疏导工作,原、被告双方认真听取后进行协商未果,但提出希望法院、村干部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法庭干警始终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哪里有需要,法庭就在哪里,切实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村寨和农户家中,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断桥人民法庭将继续秉持司法便民宗旨,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将司法便民利民落到实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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