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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新闻

  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贯彻“惩罚与补救相结合”和“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6月9日,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缠溪镇政府等,到印江自治县缠溪镇驷马桥水域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增殖放流活动,督促5名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生态损害赔偿义务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警示教育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危害,助力生态资源修复。通讯员 翟理 冉钬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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