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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检察院
“三抓三促”提升司法救助质效
■通讯员 刘新睿
  近年来,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在司法救助工作中,能动履职,通过抓“融合履职、机制建设、跟踪回访”,促进司法救助落地见效,有力提升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质效。2022年以来,共对61名被害人予以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31.052万元,同比分别增加88.9%和24.5%。
  抓融合履职,促应救即救。该院加强部门联动,变“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确保应救助对象全覆盖。制作“司法救助线索提醒函”,通过案件管理部门随案移送至承办人,提醒承办人对有被害人案件进行每案排查,重点关注老弱病残、妇女儿童等群体对象,并逐案分析研判,强化线索和案件移送,确保对符合条件的被害人“应救即救”。2022年以来,该院各业务部门共向控告申诉部门移送救助线索16件,占司法救助案件的47%,部门联动效应初步显现。精准施策,确保每一件司法救助案件彰显良好社会效果,控申部门会同其他业务条线办案人员共同开展调查核实,个案分析,制定“一案一策”救助帮扶措施,确保精准救助。融合履职,将司法救助触角从刑事检察向民事、行政检察领域延伸,结合办案实际,能动履行民事支持起诉、刑事立案监督职能,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切实保障被救助人合法权益。
  抓机制建设,促多元救助。该院主动邀请区妇联、团委、残联、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保局、乡村振兴局、教体局八家单位召开座谈会,会签《建立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实施意见(试行)》,推动形成救助合力。同时建立联络员、联席会、线索移送反馈制度,实现信息共享,线索互通,推进救助衔接、促进救扶融合。进一步构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多元救助格局。2022年以来,通过相关机制运行协调,共开展多元救助18件21人,占救助总数的51%,帮助1名救助人纳入低保政策,1名救助人纳入返贫检测管理,19名救助人进入相关单位兜底保障政策关注范围。
  抓跟踪回访,促救助实效。该院落实司法救助跟踪回访,通过实地走访、视频通话等多形式对被救助人进行回访。及时考察、评估被救助人家庭面临的困难是否已改善,社会救助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对被救助人对象仍存在的困难,积极帮助解决,打通司法救助“最后一公里”。如在办理文某某司法救助案回访中,了解到其民事案件仍需法律帮助,及时联系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律师。重点监督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司法救助金用在被救助人所需、急需上,充分发挥救助金效益,强化救助的针对性。2022年以来,共计开展司法救助回访3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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