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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检察:“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本报讯(通讯员 刘垚)近年来,道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检察工作实践,加强各职能部门衔接配合,努力提升生态环境监督质效,服务道真“全域森林康养”城市品牌建设。
  依法履职,共守生态绿。近年来道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行为人滥伐林木、非法捕捞等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行为人承担环境修复治理等各项费用。督促当事人主动认罪认罚,自愿修复其造成的公益损害,积极履行修复赔偿责任,促进被破坏的生态进行修复。2022年,该院共办理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环境案件7件,执行生态补偿金20万余元,异地补植复绿20余亩,增殖放流23.7万余尾。针对垃圾乱倒,生活污水乱排等生态环境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0余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清理垃圾50余吨,全力保护生态环境资源不受破坏。
  紧扣重点,共筑生态美。该院紧扣生态监督重点,积极主动加强同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与县河长制办公室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明确了信息共享、线索双向移送、办案协作、日常联络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各自职能优势,助推辖区内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为服务保障道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优质的检察服务。组织县森林公安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共同召开公益诉讼检察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作座谈会,认真听取各部门意见建议,就生态修复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线索移送、重大案件通报、信息共享等事宜达成共识,构建了合作共赢的生态环境联动保护机制,筑牢了生态保护屏障。
  教罚并举,共聚生态识。该院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案件时,认真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督促案件当事人按照生态修复方案的要求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的修复,让涉案人员认识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从“破坏者”变为环境保护“守护者”。“我再也不会乱砍树木,我知道自己错了,我一定好好照顾好我栽的树苗,弥补我的过错”,何某某因滥伐林木被法院依法判决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六个月,并按照生态修复方案进行补植复绿。4月11日,道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林业局对判处补植复绿社区矫正对象何某某的刑罚执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督促其按照异地生态修复人工造林实施方案对补植区域加大管护力度,确保植苗的存活率,实现生态修复的目的,何某某当场忏悔。巡查结束后,检察干警就近开展法治宣传,一对一给当地群众讲解法律知识,提升村民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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