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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报告:斩断伸向孩子的“黑手”
用多元责任给强制报告义务通上“高压电”
让强制报告执行力更“强”
让强制报告成为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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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强制报告成为行动自觉
■ 何勇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强制报告制度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打击违法犯罪具有重要意义,人们每报告一条线索就有可能拯救一个孩子。因为相比成年人而言,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往往又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强制报告制度有助于及早发现、及早干预。
从法律角度说,学校、旅馆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工作人员、经营者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不是一种道德选择,更不是多管闲事,而是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21年新修订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第五十七条规定:“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另外,公安部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还提出“五必须”要求,以防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强制报告制度的关键是及时报告、严格落实。只有相关部门、行业工作人员不打折扣地执行强制报告制度,才能发挥出强制报告制度应有的社会功效,避免侵害未成年人伤害结果的扩大。反之,强制报告制度形同虚设,沦为一纸空文,不仅无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而且损害法律尊严。
如何提升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治意识与责任感,让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成为人们的行动自觉,让更多光照亮未成年人“隐秘角落”,让更多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线索浮出水面?笔者以为,除了强化制度刚性,通过处罚倒逼教师、医生、旅馆经营者等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之外,还需要不断加强宣传、优化操作流程来配合,切实方便责任主体及时报告。
一方面,全面推广“一键报告”的创新做法,建立强制报告平台,搭建迅速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线索的信息渠道。
要让教师、医生、旅馆经营者等责任主体自觉主动及时报告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线索,条件之一是报告线索很方便,不能太过麻烦,不能让他们有太多的后顾之忧。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建立强制报告平台,实现“一键报告”。目前,江苏连云港、淮安等地已经试行将强制报告自动提醒程序嵌入到医院诊疗系统中,当未满14周岁女孩登记入院后,如果有妊娠怀孕情况,系统就会自动跳出红色预警,提醒接诊医生通过电子病历系统报告,同时通过强制报告平台向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报告。这不仅直接方便了相关人员履行强制报告制度,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打消人们履行强制报告制度遭到打击报复的顾虑和担心,有利于激发人们自觉报告的主动性和勇气。
另一方面,加强宣传,强化培训,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入脑入心。
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应当联合教育、医疗等主管部门,通过现场宣讲、在线宣讲等多种方式,向教师、医生、旅馆经营者等人员普及有关强制报告制度的法律法规、操作流程等知识,并有必要纳入到岗位培训内容之中。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加深责任主体对强制报告制度义务、法定职责的理解,吃透立法对个人信息的隐私保护与善意报告免责的规定,增强人们自觉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意识和在工作中发现侵害未成年人问题的敏锐性,提高人们规范实施强制报告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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