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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沙包堡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抚养权纠纷案
  本报讯(通讯员 向冬雪)“法官,我申请撤诉!”当事人龙某向都匀市人民法院沙包堡人民法庭提交了撤诉申请书。近日,都匀市人民法院沙包堡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
  2017年,龙某与杨某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杨某一由杨某抚养。2021年8月,杨某因交通事故死亡,杨某一随爷爷奶奶一同生活,爷爷去世后,杨某一随奶奶李某生活至今。再婚后的龙某知晓杨某死亡后,多次上门探望杨某一被阻止,无奈之下,龙某诉至法院。
  李某认为,龙某与杨某离婚时,杨某一才4岁。龙某已再婚,同现任丈夫也有自己的孩子需要抚养,在重组家庭中生活不利于杨某一的成长。杨某因车祸死亡后,肇事者给了一笔赔偿款,杨某一爷爷去世后,也留下一些财产,龙某就是冲这些财产来的。
  龙某认为,其与杨某因感情不好导致离婚,现在孩子的爸爸和爷爷都不在了,奶奶也60多岁了,一个人照顾不好孩子,杨某一还小,需要其照顾!且她也有工作,有能力照顾孩子。
  沙包堡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认真分析案情,认为该案有调解的可能,随即联合辖区调解员、村调解员共同调解该案,围绕争议焦点,从情理法的角度打动双方,分别作双方工作。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虽然他们离婚了,但龙某还是有监护权的。你们双方都对赔偿款、继承款这部分,杨某一成年后能否完整取得有争议,我们可以想一个折中的办法。”最终,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龙某、李某共同行使监护权,龙某可探视杨某一,杨某一应获得的赔偿金采取购买特种保险(年满18岁才可取出)的形式确保杨某一成年后可自由支配。调解协议达成后,法官及时跟踪回访,龙某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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