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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江界河司法所积极探索“三治”融合新路径
激活社会治理“神经末梢”
  ■ 通讯员 李春雨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基石,基层治理是否有效,直接决定着经济社会是否能持续发展、繁荣和稳定。今年以来,瓮安县司法局江界河司法所坚持党建统领、立足区域社情,联合镇党建办、平安办、派出所按照“共建共治共享”原则,积极探索“三治”融合新路子,夯实基层治理根基,激活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党建引领法治 增强基层治理定力
  江界河司法所坚持党的领导、依法依规、民主协商的基本原则,联合镇党建办、平安办、民政、人社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深入调查研究,做好村规明约指导审核工作,确保村规明约不违背法律规定,发挥“软法”功能,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为抓手,督促各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明白人”履行工作职责,通过“赶集日”摆摊设点、进村入户、召开法律知识讲座等方式,做好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各类公益法律服务,促进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
  今年以来,江界河司法所接待法律咨询130余人(次),代书各类法律文书18份,开展各类法治宣传4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800余份,受教育8000余人,共同营造全镇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增强基层治理定力。
  党建引领德治 提升基层治理内力
  江界河司法所坚持把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作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内容,用活基层治理抓手,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各类业务知识培训、文艺活动、选树先进典型等,激发和教育群众重视家风家教传习,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规范行为,注重自我道德完善,树立移风易俗文明新风;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将“德治”理念转化为志愿行动,让群众广泛参与法治宣传、环境整治、邻里互助等活动,推动乡村移风易俗,涵养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风尚,提升基层治理内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精神支撑。
  党建引领自治 释放基层治理活力
  江界河司法所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农村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厚植文化,激发农村党员带头发展治理的内生动力,凝聚党建引领发展治理的共识。
  同时,健全党组织引领的群众自治组织体系,完善党建引领的社会参与制度,不断发挥政治影响力、渗透力、整合力,以乡情、亲情、友情为纽带,搭建乡贤会群众自治组织平台,完善阵地建设,加强沟通交流,引导乡贤人士发挥自治“主人翁”意识,利用自身专长,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为瓮安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截至目前,江界河镇建立乡贤会10个,乡贤人士参与调解矛盾纠纷20余件,开展捐资助学30500元,进一步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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