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基层
第04版:综合
第05版:区域
第06版:视界
第07版:理论
第08版:文艺
标题导航
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
福泉市检察院 走访未成年人观护基地
罗甸县检察院 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
贵定县法院 深入企业走访调研
瓮安县检察院 公益诉讼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
盗伐滥伐林木获刑又获罚
龙里县检察院:送法进企业 普法促发展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5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瓮安县检察院 公益诉讼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本报讯(通讯员 肖立宪)日前,瓮安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对县域部分乡镇中小学校周边商店进行走访调查,发现多所学校周边商店存在销售纹身贴画、过期食品、“三无”产品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校园周边环境,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造成威胁,侵害未成年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发现的问题,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向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公益诉讼磋商函,督促该单位加大对全县售卖过期食品、“三无”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建议广泛宣传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增强市场经营主体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经营者规范经营,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悉,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磋商函后立即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四个最严”要求,组织力量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儿童产品质量等开展全面排查治理。目前该项工作仍在有序进行中,后续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将跟进监督,确保监督不断档,问题整改到位。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开展走访调查,发出磋商函,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凝聚合力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各类市场主体的综合监管管理,消除了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为规范校园周边市场秩序注入法治力量,共同营造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DDCPC.COM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