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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检察院 公益诉讼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本报讯(通讯员 肖立宪)日前,瓮安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对县域部分乡镇中小学校周边商店进行走访调查,发现多所学校周边商店存在销售纹身贴画、过期食品、“三无”产品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校园周边环境,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造成威胁,侵害未成年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发现的问题,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向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公益诉讼磋商函,督促该单位加大对全县售卖过期食品、“三无”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建议广泛宣传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增强市场经营主体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经营者规范经营,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悉,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磋商函后立即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四个最严”要求,组织力量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儿童产品质量等开展全面排查治理。目前该项工作仍在有序进行中,后续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将跟进监督,确保监督不断档,问题整改到位。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开展走访调查,发出磋商函,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凝聚合力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各类市场主体的综合监管管理,消除了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为规范校园周边市场秩序注入法治力量,共同营造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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