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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普法队伍建设的问题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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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普法队伍建设的问题与完善
■柏传超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九个五年规划(2026-2030年)》明确提出“鼓励和引导法学专业学生担任普法志愿者”。大学生普法队伍建设,是青少年法治宣传的重要抓手,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有效路径,是解决普法资源缺乏的重要手段。组建大学生普法队伍,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实践,有助于教育模式创新、法治事业开展。但大学生普法队伍建设存在资源协同机制缺位、动员组织机制失灵、科技创新应用不足的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一)资源协同机制缺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规定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普法职责。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具备专业资源、实务经验,普法渠道、途径便利,但基于多重职责等原因,普法的资源投入、覆盖范围、形式方法等有限。高校虽具备丰富的人才资源、成熟的培养体系,但欠缺专业资源、实践经验、实施舞台等,难以充分调动人才资源。当前,有效统筹、协同两个系统优势资源机制的欠缺,导致普法的覆盖面、专业性、实效性不足等问题。
(二)动员组织机制失灵
受国际竞争、社会风潮、评价体系等多元因素影响,高校存在“教育功利化”倾向。以大学生评价体系为例,高校实施“第二课堂”制度,该制度以达标思想成长、社会实践、志愿公益等多个板块积分而设计,意在推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但制度实施逐渐异化,导致大学生形成“唯积分”“唯利益”倾向,在学业、管理、就业等压力增强下,学生势必排除“无分”行动。普法活动具有公益性质,成效可视化弱,导致有效组织学生难。
(三)科技创新应用不足
从普法实践的整体情况看,国家工作人员、社会普法志愿者采取的普法方式、形式较为传统、单一,以法条与案例宣讲、信息纸质化传递等为主;高校法治教育中,除传统“讲授”模式,并行模拟法庭等实践教育方法;大学生虽积极创新普法方式、形式,如法治话剧、法治剧本游戏,但科技创新应用不足。从现实情况看,基于普法的现实场景,科技难以有效应用到传统的场景中,导致“科技+普法”的开发、结合与应用不足。
二、大学生普法队伍建设的完善
(一)建立联动协同机制
国家机关与高校具备互补的普法资源,有效建立联动协同机制,促进双方资源流通,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嵌入大学生普法队伍教育、选拔、实践全链条培育中。国家工作人员融入大学生普法队伍培育大局中,尽管短期工作负荷增加,但整体普法成本、资源消耗降低。换言之,与其让国家机关“全力普法”,不如分出“精力”,协同高校培育普法力量。此外,国家机关要协助高校,畅通高校与地方的联系、合作通道。
(二)构建建设激励机制
现行评价机制不利于大学生普法队伍建设,且业已形成的评价格局无需/难以结构性变革,但可建立激励机制。具体来看,开办国家级法律或普法项目竞赛,该赛道由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教育部门、团学部门联合打造,准入教育部认可的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目录清单。教育部认可的84个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目录清单(2025年版)中无法律相关竞赛,法律/普法项目仅能参加个别综合性竞赛,而普法项目难以产生经济效益、科技发明,无法在综合性赛道脱颖。
(三)强化科技创新应用
当前,科技快速迭代,人类思维方式、认知定式、行为模式受之影响,普法脱离于科技创新,将遭受排斥,打为“传统”。以人工智能(AI)为例,随着AI发展,公众获取信息的壁垒被打破,法治运行与普法的整体成本降低,但局部的普法难度更大。无论大学生普法队伍的培育、建设,抑或普法的筹备组织、呈现实施,都离不开AI技术的开发、应用,要形成“AI+普法”的融合机制,鼓励支持大学生普法队伍探索“AI+普法”应用,助力普法工作升级。
(作者单位:茅台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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