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
私开黑诊所致人猝死
无证“村医”犯非法行医罪获刑两年
  ■通讯员 唐忠晏 记者 罗翔
  “我知道错了,我愿意认罪认罚,也会尽最大努力赔偿被害人家属。”2026年2月,管某某站在被告席上,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法院依法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事实和量刑建议,当庭判决被告人管某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半路出家”学医开诊所
  时间回到2019年8月,管某某从老家来到独山县上司镇某村,应邀到村医王某某的诊所帮忙,顺便跟着学点医术。王某某见她勤快,便教她一些基本的输液、配药知识。
  2023年1月,王某某病故。看着村里人看病不方便,管某某心里盘算起来:自己跟王某某学了几年,一般的感冒发烧应该能应付,要不把这个诊所接过来?
  管某某明知自己没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也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看到这个“机会”,她还是动了心。
  随后,管某某将王某某生前租用的房屋继续租下来,挂牌开起了诊所,为附近村民看病输液。为了进药,她以其他诊所的名义从贵阳采购药品,就这样当起了“村医”。
   输液时患者突发意外
  2024年7月,患有哮喘、冠心病等多种基础病的何某某因身体不适,来到管某某的诊所输液。当天输了四瓶药,没有出现不良反应。
  第二天,何某某再次来到诊所。管某某像前一天一样,给他配了四瓶药。输到第四瓶时,意外发生了,何某某突然感觉不适,管某某赶紧拔针。但何某某随即昏厥倒地,开始抽搐。管某某慌了手脚,只能采取掐人中、掐虎口、喂水等方式实施抢救。
  此时,何某某的女儿何某娇正在镇上等父亲一同回家,打电话过来询问。管某某接起电话,颤抖着声音说:“你父亲不行了……”何某娇闻讯赶到现场,立即拨打了120和110。医生赶到现场实施抢救,约半小时后,确认何某某已无生命体征。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在一间没有资质的“黑诊所”里画上了句号。
  案发后,公安机关立即立案侦查。经专业鉴定中心鉴定:何某某符合患冠心病、高心病导致心源性猝死。但问题远不止于此,进一步的鉴定显示:管某某的诊疗活动中存在明显过错——何某某一个多小时内静脉输液4瓶共计400ml,不能排除输液速度过快对心源性猝死起诱发作用。另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明确指出:何某某死亡与输液等医疗活动存在因果关系,输液等医疗活动为导致其死亡的次要原因。卫生健康部门经调查确认:管某某从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属于非法行医。
   主动认罪认罚敲警钟
  经审查,管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且属于“情节严重”。但鉴于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承办检察官提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的量刑建议。
  2026年1月,独山县人民检察院以管某某涉嫌非法行医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作出上述判决。“我会在缓刑考验期内好好反省,再也不干违法的事了。”宣判后,管某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表示,非法行医危害大,群众就医需警惕。管某某虽然跟王某某学过几年医,但从未取得任何行医资质,对药品调配、急救措施等都缺乏专业训练,最终酿成悲剧。非法行医者往往不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和急救能力,使用的药品来源不明,医疗设备简陋,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大家在看病就医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切莫因贪图方便、便宜,到无证“黑诊所”就诊。如发现非法行医线索,请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