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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阳明文化治心之道赋能贵州基层法治建设
贵州“村字头”品牌IP矩阵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构建
初中隔代教育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培育的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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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阳明文化治心之道赋能贵州基层法治建设
■曹波 罗胜宝
习近平文化思想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指明根本方向。基层法治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基,单纯依靠刚性法律规制难以充分化解乡土社会情理交织的纠纷。王阳明龙场悟道奠定心学根基,依托在黔讲学的传道实践,阐发形成致良知、省察克治、改过责善、知行合一的治心体系,与新时代“枫桥经验”、德法共治要求高度契合,应善用这份本土文脉资源赋能基层矛盾实质化解、轻微违法犯罪行为源头治理以及本土法治文化培育,构建富有贵州地域特色的德法共治路径。
一、习近平文化思想视域下阳明文化治心之道的时代意蕴
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必须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根本引领,坚守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基本立场,推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深度融合,构建兼具时代性、本土性与实践性的现代法治文化体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以文化浸润法治、以法治涵养民心,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的思想根基。这一顶层设计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基层法治建设划定了权威框架、明确了实践方向。
“第二个结合”重大论断破解了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建设适配融合的理论命题,实现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融会贯通。基层法治治理并非单一的法条适用与刚性惩戒,而是刚性规制与柔性教化、事后惩戒与源头预防、外在约束与内在自觉协同发力的系统性治理。基层治理实践中,单纯依靠法律强制手段,难以彻底化解家事邻里、乡土民俗类情感型利益纠纷,也难以从根源上矫正认知偏差、防范主观恶性较小的轻微违法行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崇德尚法、息讼止争、教化育人、改过向善的治理理念,能够补齐现代基层法治治理的柔性短板。
立足贵州省情,多民族杂居的地域特征孕育情理相融、协商息争的本土治理传统,鼓楼议事、民间调解、村寨自治等基层实践,依靠文化教化、民俗共识就地化解矛盾,与新时代“枫桥经验”源头化解、柔性化解的核心要义高度契合。阳明文化是贵州极具代表性的本土优秀治理文化资源,其心学体系发端于龙场基层乡土场景,天然适配贵州基层社会肌理。在习近平文化思想科学指引下,活化阳明“治心”的治理智慧,推动传统教化资源向现代法治文化资源转化,能够构建契合贵州省情、彰显本土特色的德法共治新格局,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由“被动规制”转向“主动向善”、由“事后处置”转向“源头治理”。
二、阳明文化治心之道适配基层法治建设的核心法治内涵
王阳明龙场悟道奠定心学根基,在黔首倡知行合一、作《教条示龙场诸生》阐发改过责善思想,致良知、省察克治的思想源头亦可溯至龙场之悟并在后续讲学过程中得到系统阐发,形成以治心为核心、教化为路径、安民止争为目标的治理体系。
“致良知”锚定基层治理的是非价值本源。王阳明提出“良知者,心之本体,即天理也”,主张人人先天具备辨别善恶是非之心,良知是普遍的价值标尺。从法治维度解读,良知对应公序良俗、社会正义赖以存续的民心根基。基层社会多数民间矛盾激化,往往不是当事人不懂法条,而是利益与情绪遮蔽了本心的是非判断,一味看重个人得失而漠视公共情理与规则边界。例如,涉帮信等轻微犯罪的行为人多为普通民众、青年群体,大多属于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对行为的刑事违法性认知不足,侥幸心理或压倒价值判断。致良知的治理价值,就在于唤醒人内在的是非自觉,以共通的善恶认知调和私利诉求,为基层纠纷柔性化解、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认知纠偏提供精神支撑。
“省察克治”构建基层法治建设源头预防机制。王阳明在《传习录》载“省察克治之功,无时而可闲”,要求人常向内自省、检视心念,克制私欲,在恶念萌生之时主动自我匡正。该思想与基层法治建设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防控逻辑相通,契合新时代“枫桥经验”源头化解的治理要求。于民间纠纷而言,省察克治思想引导群众主动克制冲突冲动,理性处置家事邻里争议,避免矛盾升级;于轻微违法风险防控而言,其能够引导民众识别网络黑灰产业陷阱,破除逐利的侥幸心理,从思想源头防范违法行为,推动治理由“惩治已然”转向“防患未然”。
“改过责善”契合现代轻罪治理的教育挽救理念。王阳明《教条示龙场诸生》将改过、责善列为修身要务,提出人皆有过,可贵在于知过能改,倡导教化劝善而非一味苛责。这一理念与我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恢复性司法、轻微违法教育矫治的精神高度契合。基层高发的帮信罪、轻微治安违法,行为人大多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较低,治理重心或不在于重罚,而在于教育悔过、预防再犯。改过责善的教化思路跳出机械惩戒思维,坚持教育感化优先,适配基层轻微违法处置与矛盾调处的柔性治理需求。
“知行合一”筑牢基层全民守法的实践根基。王阳明主张“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强调道德与规则认知不能停留在观念层面,必须落实于行动,做到认知与行为统一。放到法治文化建设当中,全民守法不只是知晓法律条文,更要求法治思维转化为稳定的行为习惯。当前基层法治建设的突出短板,表现为部分群众知法却不信法、懂法而不守法,法治宣传难以转化为稳定的守法自觉。知行合一思想可推动法治认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培育群众内生的守法意识,夯实基层法治建设的群众基础。
三、阳明文化治心之道赋能贵州基层法治建设的实践路径
立足习近平文化思想实践要求,结合贵州多民族基层治理特色与基层法治现实痛点,可从民间矛盾实质化解、轻微违法犯罪行为源头治理、本土法治文化培育三个维度转化落地,打造彰显贵州地域特色的德法共治样本。
第一,以致良知、责善劝和赋能基层矛盾柔性化解,实现事心双解。贵州基层家事、邻里、土地、村寨利益类纠纷多发,此类纠纷法律关系之外裹挟情感、民俗因素,单纯刚性裁判易出现案结事未了。将王阳明唤醒良知、互谅责善的理念融入本土多元调解机制,对接鼓楼议事、村寨协商等民族治理载体,坚持法治兜底、文化教化协同,构建多元解纷模式。调解跳出非赢即输的单向裁判思维,依托良知教化引导当事人自省共情,借助乡土情理共识促成和解,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第二,以省察克治、改过向善赋能轻微违法犯罪行为源头治理,夯实轻罪治理根基。贵州基层涉网络轻微违法、帮信类犯罪多为初犯偶犯,行为人大多源于法治认知不足(尤其是刑事违法性)、侥幸心理驱动。将省察改过理念嵌入轻微违法治理全链条:前端依托阳明文化基地、乡村法治阵地开展普法教化,引导群众主动省察心念、抵制逐利侥幸,从源头防范涉网违法风险;中端对认罪认罚、情节轻微的行为人,依法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托改过教化探索开展不起诉帮教、社区矫正,矫正认知偏差;后端持续开展自省教育,培育守法自律意识,降低再犯风险,破解轻微犯罪反复治理难题。
第三,以知行合一理念赋能本土法治文化培育,建构贵州法治文化主体性。遵循习近平文化思想坚定文化自信、建构文化主体性的要求,深挖龙场悟道独有的本土文脉资源,推动阳明治心文化与贵州民族法治文化融合发展。整合阳明文化展馆、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基层法治广场等阵地,打造传统文脉与现代法治相融的基层宣传载体,将知善守规、依法行事的内涵融入常态化普法。摒弃单向灌输式宣传,以知行合一为导向推动法治文化浸润乡土,引导群众把法治认知转化为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稳定行为自觉,持续厚植法治贵州基层文化根基。
〔作者曹波系贵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作者罗胜宝系贵州大学法律硕士。本文系贵州省2023年度社科规划一般项目《轻罪治理背景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律适用问题研究》(编号23GZYB150)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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