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04版
发布日期:
“湘”约洞庭畔 候鸟相与还
  ■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湛 李翔 陶江云
  盛夏岳阳,江风拂过华龙码头,芦苇摇曳,江豚逐浪。163公里长江岸线在此蜿蜒,“长江之肾”洞庭湖碧波万顷,正迎来一年中最生机盎然的时节。
  被誉为长江生态“晴雨表”的长江江豚,在洞庭湖区域种群数量从2022年的162头已增长至 194 头,增幅近20%。“微笑天使”每一次跃出水面,都是对水质最直接的告白。
  江豚归来并非偶然。十年法治护江,正是这一切变化的起点。
  洞庭湖的转折,起笔于法治的定盘。《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亮明红线——填湖造地、围湖造田、修建矮围,统统挡在法律之外。有了法规撑腰,省际合力拧成一股绳。湘鄂两省以黄盖湖为试点,建立联合执法工作站,执法人员共享信息、联合巡湖,困扰多年的跨省执法盲区被彻底打通。岳阳、常德、益阳等环洞庭湖重点地区签订《洞庭湖区域联合执法合作框架协议》,上下游、左右岸不再各自为战。
  法槌声,在洞庭湖畔成为另一种回响。作为湖南最早设立的基层环资审判专门机构,君山区法院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涉长江、洞庭湖流域环资一审案件,累计审结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湿地破坏、水污染等案件600余件。
  法治的力道,更见于检察监督的精准之处。2025年以来,岳阳、常德、益阳三地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82件,督促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985.5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53.7公里。每一件案子,都在为洞庭湖的明天筑牢法治的堤坝。
  一切法治的努力,终将回到万物生长的答案里。洞庭湖总磷浓度较2020年下降11.7%,西洞庭湖、南洞庭湖稳定达到Ⅲ类水质;2026年越冬期,洞庭湖区越冬水鸟达47.41万只,创历史新高;麋鹿种群近400头……这些数字,也是湖南十年护江最硬核的回应。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