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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执行局举办第十二期“执行业务讲台”专题培训
  本报讯(记者 封瑜 通讯员 沈重阳 李云遥)近日,省高院执行局组织开展第十二期“执行业务讲台”专题培训。
  活动中,省高院执行二处处长滕学东聚焦刑事裁判涉财产执行难点,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案外人异议为核心,梳理案涉财产为合法财产、赃款赃物时的不同处置规则,清晰划分案外人异议、审判监督、审执协调的适用场景。针对判项模糊、赃款赃物认定错误等实务难题,提出补充说明、补正裁定、补充裁判三类解决路径,明确审执分离前提下协同办案操作规范,统一刑事裁判涉财产执行案外人异议审查标准。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琪斌围绕观山湖法院执行改革实践作经验分享。该院以“重塑执行理念、重塑办案模式、重塑业务流程”三个“重塑”为总体原则,围绕“优化服务、创新机制、科技赋能”三条主线,从“书记员视角、法官视角、监管视角”三个维度,做好执行创新工作“加减法”,探索出符合观山湖区实际的破局新模式,有效缓解人案矛盾,推动执行工作质效显著提升。
  省高院执行二处副处长曹景海结合参加国家法官学院培训心得,系统梳理终本制度发展沿革、制度价值与法律后果,指出现阶段终本案件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解读终本出清由“单纯减量”转向“提质减量并重”的政策思路,讲解存量违规终本整治、案件分类实质化解、失能案件剥离动态管理、沿革终本案件审批监管等工作举措,为全省法院推进终本出清明确实操路径。
  此次培训兼顾基层改革实践、专业法律适用与重点专项工作,既分享破局增效实操经验,又厘清复杂案件裁判尺度、明确终本专项工作路径。参训干警表示收获颇丰,下一步将吸收培训成果,转变司法作风、防止程序空转,兼顾改革创新与规范办案,切实提升执行质效与群众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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