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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普法进校园 “声”护青春不“触线”
本报讯(通讯员 陈欢)“某中学生因散布同学谣言被判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另一学生因擅自使用同学肖像制作表情包被判赔偿精神损失……”
近日,开阳县人民法院法官以“法治辅导员”身份走进辖区中学,依托校园广播系统,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名誉权、肖像权的保护规定,结合真实案例为全校师生讲授了一堂“声”入人心的法治课。
考虑到天气原因及课堂秩序,此次活动采用校园广播形式。法官在学校广播室设主讲台,各班学生在教室同步收听。授课中,法官针对青少年网络社交活跃、法律边界模糊等特点,重点剖析“微信群捏造事实诋毁同学”“AI换脸制作恶搞视频”“未经同意上传他人丑照”等高频侵权场景,并援引真实判例以案释法,反复强调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校园言行同样受法律约束,侵权轻则承担民事责任,重则影响升学、就业等个人前途。
为增强互动性,广播课设置了“空中连线”环节,学生可通过班主任手机连线提问,如“转发未经核实的‘八卦’算侵权吗”“给同学PS‘通缉令’要负什么责任”。法官逐一解答,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90条、第1018条、第1019条等条文,提炼出“不捏造、不传播、不恶搞、不滥用”的“四不”原则,方便学生记忆遵守。
校方负责人表示,此次广播普法覆盖面广、形式灵活,以真实案例划清法律红线,对遏制校园网络暴力苗头、构建清朗校园网络环境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下一步,开阳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法治实践教育,针对校园欺凌、网络打赏、个人信息保护等热点问题开展系列普法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法治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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