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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岁钱归谁管?打赏能退吗?
兴仁检察把民法典讲给孩子和家长听
  本报讯(通讯员 余成准)5月29日,兴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进高武学校,为全校学生及部分家长代表带来了一场题为“民法‘典’亮童年”的法治宣讲。
  宣讲开始,检察官向同学们送上节日祝福。针对小学生的实际情况,检察官围绕未成年人不同年龄段的法律权利与义务,重点讲解了“压岁钱能不能自己管”“几岁可以骑自行车上路”“游戏充值能否追回”等与孩子们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当讲到“8岁以上的孩子可以自己购买小额文具,但大额打赏主播需要家长追认”时,不少同学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
  宣讲中,检察官特别向在场家长强调了监护人的法律责任。结合常见的暑期溺水预防、孩子打闹致人受伤等典型场景,检察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道:“孩子闯了祸,家长依法要‘买单’;家长是孩子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同时,检察官也提醒家长尊重孩子的隐私权、姓名权,不能随意翻看孩子的日记,也不能擅自挪用孩子的压岁钱。
  为了让法律知识真正入脑入心,检察官还设计了互动问答环节。“奶奶给小明100元红包,妈妈可以收走吗?”“爸爸说‘打你是家事’,对吗?”同学们争相举手,现场气氛热烈。
  高武学校校长表示,这次宣讲既有对学生的权利启蒙,也有对家长的责任提醒,对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家庭尤其适用。一位家长感慨道:“以前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今天才知道,孩子收压岁钱、骑自行车都跟法律有关系,以后一定多学法,好好管孩子、也好好爱孩子。”
  下一步,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用法治之光照亮乡村孩子的成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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