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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态就业群体权益保障与社会工作服务路径研究
■ 金骏玲
摘要:数字经济快速扩张催生规模庞大的新业态就业群体,但劳动关系界定模糊、
社会保障不足、算法管控刚性、组织化水平低与社会支持薄弱等问题相互叠加,导致该群体权益保障面临系统性困境。本文从社会工作服务视角出发,通过嵌入式服务、数字赋能型治理、发展性增能、异质性分类适配的服务路径,完善新业态就业群体权益保障,助力人口高质量发展与基层社会治理。
关键词:新业态就业群体;权益保障;社会工作服务;整合
一、问题提出
随着数字技术与平台经济深度发展,推动劳动组织形态加速重构,催生了以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快递员为代表的新业态就业群体。据全国总工会调查数据,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规模已达8400万人,占全国职工总数的21%,该群体已经成为稳定就业、保障民生、支撑经济社会运行的重要力量。新业态就业的去劳动关系化、高流动性、原子化分布等内在属性,让他们普遍面临劳动关系认定困难、社会保险覆盖不足、职业伤害风险偏高、算法管控异化、诉求表达渠道不畅、社会融入水平较低等多重现实困境,不仅直接制约劳动者的生存质量与发展预期,也对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构成现实挑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迅猛发展,采取多种手段,维护好快递员、网约工、货车司机等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列为重要部署。现有研究围绕新业态用工规制与权益保障展开积极的探索:谢增毅(2022)指出,平台用工模式致使传统劳动关系从属性判定标准失灵,应通过立法完善平台劳动者权益保护规则体系;娄宇(2021)提出,新业态从业者与平台之间不具备传统人格从属性特征,应当构建适配灵活就业形态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综上所述,现有成果为新业态权益保障研究奠定了法理与实证基础,但多集中于法学与政策规制视角,从社会工作服务视角回应新业态就业群体实践需求的整合性服务路径仍较为缺乏,难以有效回应新业态就业群体多层次、差异化、动态化的保障与发展需求。
二、新业态就业群体权益保障的现实困境
(一)劳动关系模糊化,法律保护边界不清
平台普遍以合作协议替代劳动合同,管理从属关系被弱化,新业态就业群体被界定为独立经营者,使其处于法律模糊地带。尽管司法强调以实际支配管理认定用工关系,但平台仍通过外包、诱导注册个体工商户等方式规避责任。新业态劳动者难以享有加班费、经济补偿、带薪休假等权利,工伤认定举证难、周期长和赔付低等问题,呈现“有劳动无保障、有风险无防护”的困境。
(二)社会保障碎片化,风险抵御能力不足
劳动关系不明晰,导致新业态群体多被排除在职工社保之外,平台会通过民事关系规避缴纳社保义务,让新业态就业群体自行缴费,这会造成社保缴费压力大和参保持续性差等问题。除此以外,该群体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覆盖面有限且与高风险职业特征错配,遭遇事故、疾病、失业时,家庭抗风险能力整体薄弱。
(三)算法管控刚性化,劳动过程异化显著
平台以算法实现派单、定价、考核、奖惩全流程控制,从业者普遍超时劳动,周均工时远超法定标准,节假日加班常态化,但平台与新业态就业群体之间缺乏协商与互动渠道,算法效率优先的刚性管控引发该群体身心透支、职业病与交通事故风险上升,形成算法裹挟与精神高压的异化状态,直接降低职业稳定性与工作满意度。
(四)社会支持薄弱化,城市融入弱
新业态群体普遍存在社区参与低、社会认同弱、心理支持缺、职业尊严感不足等问题。这与他们的工作场景高度流动、社交网络狭窄、闲暇时间不足有关。除此以外,职业不稳定、高强度压力与社会偏见也会引发负面情绪,使该群体难以有效实现城市融入。
三、社会工作介入新业态就业群体权益保障的整合路径
社会工作对新业态就业群体的介入,是以增能为目标的整合性实践。为新业态就业群体实现权益保障系统化、专业化和可持续发展,文章关注新就业群体的特征与个体差异,从数字赋能到发展增能,推动该群体权益保障。
(一)基于时空与需求的评估提供嵌入式服务
嵌入式服务突破传统定点模式,将服务嵌入新业态群体的空间、时间与真实需求。空间上依托社区、配送站点建设服务节点,提供就近可及的保障与支持;时间上适配碎片化工时,以轻量化、线上化服务实现即时响应;通过动态评估形成分类清单,围绕该群体生存、维权、健康、发展四个维度。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方法,推动服务由被动等待转向主动匹配,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可及性与有效性。
(二)基于组织与协同的秩序重构推动数字赋能治理
数字赋能型治理以组织化与数字化破解原子化困境。社会工作者可联动分散新业态群体组建互助社群与自治小组,建立诉求反馈与互助机制;依托数字化平台实现身份管理、政策推送、诉求上报与积分激励集成,提升治理效率;搭建多方协商平台,促进政府、平台、社区与新业态就业群体常态化对话,推动算法优化、劳动规范、报酬保障与争议化解,将治理对象转化为治理伙伴,提升群体话语权与组织化水平。
(三)基于能力与资本的长效保障提供发展性增能服务
发展性增能不同于补救式维权,其主要推动新业态就业群体可持续能力建设。通过开展法治教育,普及劳动保障、社保、工伤认定与维权知识进行增能,提高该群体理性维权能力;开展职业技能、数字素养、安全规范与职业规划培训提升人口高质量发展,拓宽该群体发展空间;通过情绪疏导、团体辅导、社区融入缓解压力、拓展网络等重塑社区认同与自我认同。推动新业态就业群体从受助者转向自我保障与自主发展者。
(四)基于群体内部差异化提供分类适配服务
新业态群体内部需求存在显著差异,通过调研发现男性新业态群体更关注收入、工时与安全,而女性侧重安全、健康与家庭支持;在户籍方面,城镇户籍新业态就业群体关注稳定与社保,流动新业态就业群体关注子女教育与融入;在人力资本方面,高学历青年侧重个人发展与成长,低学历大龄侧重基础保障、劳动保护与简易技能。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通过分类适配提升服务针对性与包容性,增强服务满意度与实效性。
四、结论与讨论
新业态就业群体是数字经济时代支撑产业与城市运行的重要力量,其权益保障是民生、公平与治理现代化的关键议题。该群体面临的困境具有结构性与系统性,单一手段难以根本破解。社会工作通过嵌入式服务、数字赋能型治理、发展性增能、异质性分类适配为整合路径,实现微观赋能、中观协同、宏观倡导统一,推动权益保障由救济式转向发展式、碎片化转向体系化、被动应对转向主动治理。丰富数字时代社会服务与基层治理内涵。未来应深化数字技术应用、完善制度配套、推动多方深度融合,健全新业态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提升他们生活质量与社会融入水平,为基层治理现代化与共同富裕建设提供专业支撑。
参考文献
[1]谢增毅.平台用工劳动权益保护的立法进路[J].中外法学,2022,34(01).
[2]娄宇.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的法理基础与制度构建[J].社会科学,2021(06).
[3]郑广怀.新就业群体社会工作服务体系的构建[J].社会工作,2026(01).
[4]童志锋,宋耀萌.服务、治理与发展:理解新就业群体社会工作的一个统合性解释框架[J].社会工作,2026(01).
[5]朱荟,赖美伊,王舒艳.中国新就业形态:就业质量、工作满意度及政策启示[J].人口与社会,2024,40(04).
〔本文系基金项目:2025年度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专项联合课题:新业态就业群体权益保障困境与社会工作服务研究(GZL-CLHGMD-2025-11)。作者系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院教师,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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