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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顺法院为乡村振兴撑起“法治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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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户村民联名起诉荒地发包“踩红线”——
长顺法院为乡村振兴撑起“法治伞”
■记者 罗翔 通讯员 李芸
田埂连着万家烟火,土地系着乡土根基。乡村的每一寸集体土地,都是村民共有的资产,是乡村振兴的底气所在。当集体土地发包踏破法定程序红线,长顺县32户村民以联名之姿捍卫集体权益,长顺法院以公正裁判定分止争,用司法温度守护乡土安宁,以法治刚性为基层治理、乡村振兴撑起一把遮风挡雨的“法治伞”。
荒坡起纷争:越过程序的发包,寒了众村民的心
位于长顺县山间的这片闲置荒地,静默承载着村民小组的集体期盼,本应在依法有序的流转中焕发新生,却因一次违规发包,掀起了权益纷争的波澜。
2024年3月,村民何某夫妇以拟设立农业公司的名义,与村民小组签订《闲置土地承包合同》。前任组长、组管委成员签字,组委会与居委会盖章,合同签订当日,何某支付了1万元租金。后因公司名称重名,何某夫妇另行注册了“乙农业公司”,并以个人名义在涉案荒地上开展耕种活动。
形式上看似完备,却唯独缺失了最核心的法治根基——村民会议民主议定。没有会议记录、没有签到表决、没有民意共识,少数人的签字盖章,终究替代不了全体村民的集体意志。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集体事务岂能由少数人擅自定夺?程序的缺位,让这份承包合同从落笔之初就埋下矛盾隐患。2025年3月,32户村民愤然联名起诉,请求确认合同无效、返还土地。他们争的不是一己私利,守的是集体权益,护的是被漠视的民主权利,更是乡村治理最朴素的公平正义。
法槌明是非:以公正裁判,守好集体“命根子”
法槌落处,是非分明;法理昭彰,权益得护。长顺法院的审理,始终紧扣“程序正义”与“集体利益”两大核心,以司法裁判划清土地发包的法律红线。
法院审理查明,农村集体土地对外发包,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同意,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容逾越。本案中,既无任何书面材料证明村民会议依法召开并表决,时任组长对会议细节的陈述亦前后矛盾,加之合同存在权利义务不对等、加重集体责任等问题,足以认定《闲置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秉持“无效合同财产返还”的法律原则,法院判令何某夫妇返还土地;同时厘清权责,认定前任组长签字系职务行为,个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让正义落地生根。这一纸判决,不仅纠正了违规发包的错误,更守住了村民集体的核心利益,让法治的公平正义照进乡土田间。
法治筑根基:划清权责边界,照亮振兴前行路
一案裁判,警示一方;一次普法,惠及全域。这起案件的意义,早已超越纠纷本身,成为基层治理与乡村法治建设的生动教材。
法官的提醒字字千钧:集体土地发包关乎全体村民利益,民主议定是不可逾越的底线;承包方需主动核验发包程序合法性,避免因合同无效蒙受损失;基层干部仅能在授权范围内履职,无权擅自处分集体财产。法律条文不再是冰冷的文字,而是守护乡土、规范治理的实用准则。
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民主决策要求,到民法典的无效合同处置规则,法律为农村土地流转筑牢制度框架。长顺法院以个案明晰规则、以司法指引行为,把法治理念种进村民心里,让基层组织懂程序、守规矩,让土地流转有章法、护权益。
乡村振兴,法治为基;乡土安宁,权益为本。当集体土地发包恪守民主程序,当基层治理遵循法治轨道,每一寸土地都能释放振兴活力,每一位村民都能共享发展成果。长顺法院以司法担当深耕基层治理,用法理温情守护田埂民心,让法治成为乡村振兴路上最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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