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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制度是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要政策工具
  ■贾梦嫣 王璐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完善并购、破产、置换等政策”“推动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贵州省“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创新并购、破产、置换等政策,盘活用好低效用地、闲置房产、存量基础设施”。破产制度通过法治化、市场化的“出清”与“重整”机制,打破要素流动壁垒,让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从低效、无效主体中释放,重新配置到高效、优质领域,是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关键制度抓手。2025年是中国破产法治进程中浓墨重彩的一年。立法方面,2025年9月8日,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首次审议,实施十八年之久的《企业破产法》正式迎来首次大修;2025年全国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审查案件44936件,同比增长7.31%;受理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案件3.69万件,同比增长18.00%,审结3.19万件,同比增长5.07%。通过破产审批累计化解债务约4万亿元、盘活存量资产1.16万亿元,稳住就业岗位超12万个。破产已经成为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要政策工具。在这一背景下,贵州破产法治发展进程持续推进。全省法院受理“破申”案件数量从2017年的117件激增到2024年的1042件。2025年,全省法院审结破产案件297件,推动227家企业及时出清,帮助50家企业重整脱困。
  破产审判机制建设和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持续推进。一是贵阳破产法庭获批设立。破产法庭机构、审判场所、办公场所相对独立,业务高度专业集中,体现了中国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的不断深化,是我国破产法治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力量。经济学研究表明,破产法庭的设立通过提高司法执行的质效,可显著降低地方性商业银行风险,并显著提升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2019年1月,深圳破产法庭揭牌,成为全国第一家破产专门审判机构。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贵阳等6地设立破产法庭,于此,全国已有24家破产法庭获批,基本覆盖全国大部分中心城市。获批的贵阳破产法庭是全省首家。贵阳破产法庭的设立,标志着全省破产审判专业化迈入新阶段,将有力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与区域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二是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衔接机制建设深入推进。“执破融合”不仅强调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双向融合,“以执促破”“以执防破”,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提供“重生”之路;也强调在破产程序中嵌入民事执行程序或者执行方式,强化破产中的资产调查、资产处置、“逃废债”防范等;更强调诉讼过程中立案、保全、审判全流程与破产的衔接。2025年,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部署下,在贵阳、铜仁、黔南法院试点“执破融合”,将1026件执行不能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三是统一裁判规则。通过印发审判要件指南、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推动裁判规则进一步统一。
  府院联动领域进一步拓展,法律监督逐步推进。一是不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提高办理破产的质效。早在2021年,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就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52号),提出建立“政府与法院‘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协调配合、协同处置’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但是,破产办理涉及事项极为繁琐复杂,不可能通过一个文件、一个机制就毕其功于一役。府院联动制度化、常态化程度不足、“联而不动”的情况仍然普遍存在,特别是在税务处理、破产财产处置、信用修复、破产经费补助筹集等方面,仍然存在较多堵点,需要在实践中逐个、逐步形成共识、打通堵点、形成合力。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与贵州省税务局联合制定《关于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企业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信息共享、税收债权申报等事项。市州层面,安顺市、六盘水等多个市州陆续建立企业破产案件税务司法协作机制。2025年,贵州省税务机关与法院协作处理破产清算案件48起。二是法律监督工作逐步推进。2025年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明确了检察院对破产程序的监督职能,对实践中一些做法进行了肯定,也为检察院在破产程序中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能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实践中,已有部分市州和县区检察院探索对破产程序的法律监督。例如,2024年12月,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对部分企业破产案件发出《关于推进破产检察监督工作的提示》,告知破产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发现存在违法情形的,可依法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移送相关线索,或申请法律监督。
  职业共同体建设不断深化。一是管理人协会推动行业整体发展。市州层面,2020年5月,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率先成立,随后,其他市州破产管理人协会陆续成立。2022年12月,贵州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截至2025年,全省“1+9”协会共有会员763家,会员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拍卖机构、评估机构等。二是学术活动方兴未艾。2025年,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社会科学院主办“第三届贵州省破产法应用法学征文活动”,联合研创出版《贵州破产法治发展报告》,集中收录近年来贵州破产法治领域的具有代表性的调研报告、理论文章等研究成果,汇聚、记录贵州破产法治发展进程,为汇聚学界智慧、司法经验与市场力量搭建起协同创新平台。
  2025年贵州省破产法治建设的全方位提速,是全国破产法治改革深化背景下的本土化实践与创新探索,全省以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为核心,以机制创新为抓手,以协同治理为支撑,以行业生态培育为基础,在破产案件审理质效、司法机制建设、府院联动拓展、法律监督落地及职业共同体构建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不仅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实现了市场主体的优胜劣汰与资源优化配置,有效盘活了存量资产,也为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提供了重要的政策工具。
  〔作者贾梦嫣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作者王璐系北京市炜衡律师(贵阳)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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