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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举措加快旅游法治建设 推动贵州文旅深度融合发展
  ■ 孟庆艳
  党的二十大确立了文旅深度融合的总基调。2026年,“旅游强国”被写入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纲要要求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以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立足本省实际,贵州省“十五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出,“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以体促旅,深化‘旅游+’多业态融合发展,加快打造高品质旅游目的地,建设多彩贵州旅游强省”“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推动文化与经济融合互促,谱写新时代人文经济学贵州篇章”。贵州是民族文化、自然文化及红色经典文化等旅游资源极其丰富的大省,随着交通等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贵州IP”价值持续提升: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不断激发,游客在文旅相关产业方面的消费意愿持续攀升,文旅消费呈现品质化、个性化、数智化趋势,这些对法治化权益保障、标准化服务供给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全省上下协力打造“多彩贵州”文旅系列创新品牌,不断丰富旅游业态,深化文旅融合,贵州正以旅游强省实践为旅游强国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地方经验。
  法治供给精准发力,健全文旅融合制度体系。《贵州省旅游条例》(2025年修订)提出“深化文旅体融合,丰富旅游业态,打造‘多彩贵州’文旅新品牌”。鼓励和引导数字内容生产、创意设计、演艺、文化娱乐、网络视听、电子竞技、动漫游戏、影视制作、文化会展等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2025年贵州出台了《贵州省推进文旅体融合工作方案(2025—2027年)》《关于加强文创产品开发助推贵州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贵州省打造全国重要演艺市场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等文件,对贵州桥文化、“村”字头赛事文化及演艺经济等新领域文旅融合发展需求作出及时回应,支持文旅融合新实践与新业态发展。2026年3月,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制度和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带头落实错峰休假安排,简化审批手续,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报酬支付。从消费端出发,切实释放文旅消费潜力,为地方文旅深度融合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聚焦四大文化工程,加强重点领域法治建设。202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贵州时强调,贵州历史底蕴深厚,红色文化丰富,民族文化多姿多彩,要利用这一优势,增强文化自信、化风育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对民族特色村寨、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对革命战争时期留下的红色旧址,要加强系统性保护。在实施立法保护方面,《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隆里古城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对民族特色村寨、传统村落及历史文化名城等保护开发进行专门规定。省政府印发《贵州省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创新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模式,推动贵州由传统村落大省向强省跨越。《遵义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等对革命战争时期留下的红色旧址进行了系统性的保护,并对文化的传承发扬作出积极指引和规范。
  行业标准引领,文化和旅游场景深度融合。以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为核心示范区,充分发挥保护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利用民族节庆活动等文化元素,深化商旅文体健融合,打造一批沉浸式互动式消费新场景,实现游客人均花费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双提升目标。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贵州省非遗旅游体验空间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非遗旅游体验空间的申报条件、认定程序、管理要求及扶持措施,为全省“非遗+旅游”融合提供统一规划和制度保障。贵阳市已发布《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体验空间服务要求》地方标准(DB5201/T148-2024),聚焦服务流程、运营管理等细节,为区域化实践提供规范。“非遗+旅游”正加速从“静态展示”转向“活态体验”,其标准化建设也从制度设计迈向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深化,形成“标准引领、场景驱动、数字筑基、政策保障”的多层次格局,极大地丰富了保护民族文化、民族村寨等特色文化的制度供给。
  强化数智赋能,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以科技手段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动态平衡、共生共荣是文旅融合发展的大趋势。探索建立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平台,整合全省文物与非遗资源数据库,运用技术手段实现遗产信息的永久保存与可追溯管理。推动数字博物馆建设,免费开放展示,增强公众参与感与文化认同。在数字传播中构建精准授权机制,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于非遗版权登记,实现传承人与使用者权责可追溯,为司法审判提供完整的证据链条。探索文化遗产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研究,优化“传统知识产权”制度设计,为民族刺绣等非遗保护“量身定做”法治保障体系。
  加强市场综合监管,提升旅游消费体验。健全文旅法治协同机制,推动跨部门数据互通、执法联动与标准互认,重点聚焦旅游者权益保护全链条闭环管理。2026年修订的《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新增“监督与保障”内容,在投诉时效、处理程序、调解机制、保障措施等方面有显著优化,强化了旅游者权益保护和监管效能,同时新增了质量保证金使用规则和数据共享机制,为保护旅游者权利,提升旅游者消费体验提供重要保障和指引。此办法与《旅游行政处罚办法》分别从服务旅游者与管理旅游从业者两个方面提供制度依据,形成“权益保护—行为规制”双轨并行的法治闭环,切实提升文旅市场治理现代化水平。
  (作者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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