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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百里城项目交房公告
尊敬的安顺百里城业主:
我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安顺中华北路的安顺百里城项目15栋已符合交房条件,现我司特向广大业主通知交付事宜如下:
一、集中交付时间:2026年4月19日-4月20日
二、集中交付办理地址:安顺百里城售楼部
三、交房资料:业主身份证原件、购房合同及所有缴款票据(原件)
如有疑问,请您致电:0851-32216688
特此公告!
安顺百里置业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3日
罗甸县公安局关于处置涉案物品和敦促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犯罪嫌疑人自首的公告
近期,罗甸县公安局正在办理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案件情况附后),扣押了两车约14吨的冷冻食品(凤爪、牛肚)。因扣押的物品易腐烂、变质,不宜长期存放,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八条、二十一条之规定,我局拟依法对扣押的冷冻食品进行处置。如该物品权利人能够说明上述扣押物品合法来源的,可在2026年4月28日前与我局承办民警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权利人在上述期限内未及时申报权利并提供证明材料的,我局将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对扣押物品进行处置。
为此,我们敦促参与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等食品领域的犯罪组织者、参与者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8日前,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理。
同时,我们鼓励和保护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案犯罪人员、提供涉案犯罪线索,敦促、规劝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司法机关将对举报人员人身安全及身份信息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夏警官13885429317
陈警官18286108594
举报地址:贵州省罗甸县龙坪镇信邦路72号
(贵州省罗甸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特此公告
罗甸县公安局
2026年4月13日
附:案件情况
2026年03月23日20时许,在罗甸县银百高速边阳服务区查获两车(车牌号:皖KC1Q96、鲁FD15P9)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冷冻凤爪和牛肚约14吨。
告知函
致:遵义康庭商贸有限公司
贵司于2022年7月20日与我司签订《遵义北站内场地代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贵司承租我司管理的川黔铁路遵义北站内场地2878.62㎡及房屋1368.94㎡从事餐饮经营,《协议》第3.1条约定:“代管期为5年,场地代管费为69086.66元/年(按2元/㎡计算),房屋代管费为49281.84元/年(按3元/㎡计算),共计代管费为:118368.72元/年。”协议签订当日,贵司一次性支付我司半年代管费(租金)45600.00元,后续租金在第一个半年期满后十日内支付。《协议》第5条同时约定:“若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半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场地。”
截至2026年4月9日,贵司已拖欠我司(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0日10个月场地及房屋租赁费98640.6元;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4月1日16个月场地及房屋代管费157833.6元),租赁费累计欠付256474.2元。
贵司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贵我双方所签《协议》之约定,并致我司造成经济损失。为此,我司特函告贵司:自本函发出之日起解除贵我双方于2022年7月20日所签《遵义北站内场地代管协议》,并请贵司在接到本函之日起10日内支付我司欠付的场地及房屋代管费256474.2元,并请贵司在接到本函之日起10日内将承租场地及房屋内的所有设施设备全部搬离完毕。逾期,我司将强制搬离,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贵司承担。
为免诉累,请贵司审慎对待。
特此函告
告知人:遵义董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鸿
2026年4月13日
公 告
●王德志残疾人证52252619470202183843遗失作废。
●郭家发2026年4月8日遗失身份证,证号52022119960106****,本人已申领新证,旧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不慎遗失黔南宙莲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公章,现声明作废。
●蒙光勇遗失导游资格证,资格证号DZG2014GZ11138,声明作废。
●贵AG3752,贵AG8215,贵A8325挂,贵AE9387,道路运输证,遗失作废。
●陈茗杨(520103199401142411)遗失贵阳市南明区乾麟龙壹号院S13井单元1层1号门面收据,收据号QLL21370,金额50000 元 ;收据号QLL21378,金额700000元。声明作废。
●遗失贵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贵AUB117道路运输证,声明作废。
●岑巩县森林公安局不慎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岑巩县支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遗失,账号:23660001040015447,核准号:J7136000184101,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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