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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举报信背后的食药安全守护行动
■ 记者 罗翔 通讯员 史勇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连着千家万户的日常,更系着人民群众最真切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年来,罗甸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消费者权益保护摆在重要位置,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抓手,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法治力量守护民生底线。
2025年10月,一封群众举报信送到了罗甸县人民检察院。信中反映,辖区内部分商户存在销售过期食品、预包装食品标签不规范等问题,个别药店甚至销售无任何标识的药品,并以夸大疗效的方式进行虚假宣传。这些问题看似微小,却直接关系群众健康安全,也反映出市场监管中存在薄弱环节,侵害了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群众的关切,就是检察工作的方向。罗甸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开展调查,通过现场检查、固定证据、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全面查清事实、厘清责任,确保监督精准有力。在充分调查核实基础上,该院依法立案办理,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对消费安全的期待。
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2025年12月5日,罗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从开展全面排查、强化重点整治、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普法宣传、深化协同共治等方面提出了要求,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辖区食品药品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排查,依法处置过期食品12批次,责令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定期清库台账等制度;联合公安部门查封“三无”产品,并开展依法认定处置工作;对重点经营主体开展约谈提醒和法治教育;同时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经过系统治理,辖区食品药品经营秩序明显规范,消费安全环境持续改善。
整改是否到位,群众最有发言权。为确保整改真实有效,让群众看得见、信得过、能监督,2025年12月26日,罗甸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参与评议,全面听取案件情况、整改措施和落实成效。与会人员普遍认为,检察机关监督精准、措施有力,行政机关整改到位、成效明显,真正实现了以监督促规范、以规范护民生。
该案的办理,是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职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生动实践。在整个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始终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整改与治理并举,既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又帮助经营者规范经营,更切实保障了群众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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