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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跨越追诉时效的救助金
  本报讯(通讯员 冉向东)“我一个人住在村里,腿脚不方便,这些年一直在打听他们母子的下落。检察官来家里走访,问得仔细,走的时候说会帮我争取救助金。没想到,这笔钱真的下来了。”日前,德江县楠杆乡六一村55岁的杨某甲拿到2万元司法救助金,对前来回访的德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这样说道。
  这是一起跨越二十多年的拐卖儿童案件。1999年,杨某甲的妻子张某某及不满周岁的儿子杨某乙被杨某丙等人拐卖至河南。2023年,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但因案发于1999年,涉及追诉时效问题,案件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案件程序虽已终结,但杨某甲的生活困境引起了承办检察官的关注。在案件后续跟踪中,检察官了解到,杨某甲独居,肢体三级残疾,无劳动能力,家庭收入主要依靠低保。多年来,他一边务农一边寻找妻儿下落,生活一直处于拮据状态。
  2025年10月,杨某甲提交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德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案件的刑事责任尚无结果,但当事人的困难不能视而不见。”承办检察官到杨某甲家中走访,核实杨某甲的家庭经济及生活困难情况,快速完成审查报批事宜。2025年11月,2万元救助金发放到位。
  救助金发放后,承办检察官继续关注杨某甲的生活状况,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当地政府和村委协助日常照看。“一次救助只是起点,我们希望他能真正安度晚年。”承办检察官说。
  据了解,2025年以来,德江县人民检察院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2件,发放救助金28.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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