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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告
  ●贵州黔柏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财务章,法人章申请遗失作废。
  ●本人孙立国,于2006年6月17日在思亲园购买墓位:涌金二区三十六单元7号,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合同、发票遗失,现声明作废。

  董事、法定代表人辞任通知书
  贵州康鑫全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本人王浩宇,身份证号520103197703063613,系贵州康鑫全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同时自2014年9月11日起,一直担任贵州康鑫全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职务均为挂名,下同)至今。在担任贵州康鑫全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期间,贵州康鑫全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各项日常事务均由杨晟琪进行管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债权债务杨晟琪也承诺自行承担,王浩宇本人并未参与公司实际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人向公司各股东邮寄通知书,要求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临时股东会,讨论本人辞任事宜,各股东均未按时出席,且未做任何回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条、第七十条之规定,向贵公司辞任董事身份,同时辞任法定代表人。请贵州康鑫全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于收到本函件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为谢。
  特此通知。
  通知人:王浩宇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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