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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检察院:强化外部监督打造阳光检务
  本报讯(记者 付先锐 通讯员 顾玮)近日,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主动打开“办案流程窗口”,邀请人民监督员“零距离”参与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让外部监督的“阳光”照进司法办案的“毛细血管”。据悉,该院已经连续三年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案件办理质量进行监督。
  案件流程,如同司法办案的“经络”,环环相扣,至关重要。以往,流程监控主要由案管部门“内部自查”,为破除体内循环的局限,提升监督刚性、增强监督公信,该院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视角,从对实体案件的“结果评议”,深度前置到对办案全过程的“动态观察”。此次,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的重点是对案件受理是否规范、程序流转是否顺畅、办案期限是否严守、权利保障是否到位等关键环节进行深层次监督。
  与以往“听汇报、看材料”的监督模式不同,此次监督强调“沉浸式、实操性”。在充分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为人民监督员演示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操作流程,并陪同人民监督员调阅部分案件的文书卷宗和流程信息,对照监控要点逐项核对。“从一份文书的送达日期,到一个办案节点的流转记录,这种亲身实际操作的检查的方式,让我们对检察办案的规范性有了更直观、更深入的了解。”一位来自教育系统的人民监督员如此评价。
  “这份告知文书的格式可以进一步统一吗?”“这个环节的系统提醒功能是否可以更醒目?”人民监督员结合检查所见,提出了多条具体、中肯的建议。这些建议聚焦于司法实践的细微之处、衔接之点,恰恰是内部日常监控无法察觉的盲区。人民监督员站在社会公众和专业人士的角度,提出的意见中肯受用,为该院案件管理中心优化流程管理提供了宝贵意见。
  一次“沉浸式”监督的结束,是规范长效化的开始。该院将以此为契机,固化形成“人民监督员+流程监控”的常态化联动机制,定期邀请人民监督员“回头看”,并将他们的意见建议分类梳理,纳入流程监控风险提示,切实转化为堵塞漏洞、完善机制、提升质效的具体措施。
  邀请人民监督员深度参与流程监控,是检察机关将外部监督压力转化为内部规范动力的生动实践。下一步,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拓展监督的广度与深度,让每一起案件、每一个流程都经得起“第三只眼”的审视,以更高水平的流程管理,筑牢司法公正的坚实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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