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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路径探析
  ■ 代模君 勾婷婷 雷金东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基层检察院身处执法司法第一线,是法律监督体系的“神经末梢”,也是感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前沿窗口。深入研究基层检察院如何立足职能定位,精准识别并有效应对当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痛点、难点、堵点,探索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推广性的助力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核心要义与构成要素
  营商环境涵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多个维度。法治化营商环境,则是将法治理念、原则和方式贯穿于营商环境建设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一个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以下要素的协同支撑: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社会治安不仅能够为企业经营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还可以促进市场消费信心。清正廉明的政治生态环境。政治生态好、干部作风硬的地方,市场主体、资金、人才就会往哪里集中,营商环境就会不断向好。公平公正的执法司法环境。执法司法通过打击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有助于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有助于提升市场主体的法治信仰。普遍尊崇的守法诚信环境。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既可以有效降低公共执法成本,也可以强化企业入驻信心和提升企业市场风险规避能力。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存在的困境问题
  带有鲜明区域特色的案事件持续冲击营商环境。特色旅游产业中冲突事件引发的网络舆情,不仅直接冲击餐饮、住宿等关联企业,更严重挫伤从业者信心和后续投资意愿。伴随特色产业的侵权与犯罪,损害产业品牌形象,增加市场主体维权成本、诉讼负担。
  网络炒作政府债务类案事件时有发生,形成负面舆情风暴,给当地政府形象以及营商环境造成极大破坏。行政执法不规范、不协调问题依然存在。“小过重罚”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时没有做到过罚相当,削弱企业对执法公正性的信任。“多头执法”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同一违规行为被不同的行政执法部门多头执法,引发市场主体对执法体系的混乱感和不信任感。
  司法行为中的瑕疵干扰营商环境预期。有的司法人员在案件办理中存在选择性,对无利可图或棘手的涉企纠纷推诿立案;以刑事手段不当干预经济纠纷。有的地方政府或个别领导干扰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办案,偏袒本地一方,阻碍市场要素自由流动,助长地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三、基层检察院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系统性路径
  (一)强化政治引领与法治理念,筑牢服务根基。
  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全面落实各类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利用要素资源、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获得法律保障的要求,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依法护权,确保其诉讼地位、权利和法律保护均等,全面维护企业产权与企业家各项权益,杜绝因主体差异实行区别对待或选择性司法。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办理涉市场主体刑案,应做到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罚当其罪,切实防止片面从严或过度从宽倾向。对认罪认罚、主观恶性小、情节轻微的涉企案件依法从宽,同时依法严惩主观恶性深、严重侵害国家集体及他人权益、破坏市场秩序的犯罪。践行高质效检察履职。坚持高质量办理每一起涉市场主体案件,使公平正义体现在办案质效全程。时刻绷紧“严格依法”之弦,恪守法律规定与法治精神,严守职能边界,协力建设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司法公正、守法诚信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
  (二)聚焦主责主业与融合履职,优化法治供给。
  维护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刑检职能,依法严惩危害社会治安、金融诈骗、扰乱市场秩序、企业内部贪腐等犯罪,切实提升市场主体安全感、幸福感与信任度。依法侦办司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枉法裁判等侵害民企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构建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协同履职机制,推动形成知识产权全方位保护体系。加大对涉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
  优化执法司法环境。强化侦查监督,常态化清理涉企“挂案”,防范、纠正对市场主体违法使用人身强制措施和对市场主体财产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加强涉市场主体案件的民事检察监督,加大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力度和对守约诚信行为的保护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市场主体不利影响。依法加大对行政诉讼中涉及的“多头执法”“重复处罚”“同案不同罚”等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力度,保障市场主体财产权和经营权。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多举措、多方式纠正利用蓄意炒作、传播谣言抹黑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进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三)创新机制方法提升办案质效,精准服务需求。
  畅通诉求表达与权利救济。充分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市场主体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依法规范受理涉市场主体控告申诉案件,为市场主体寻求法律咨询、权利救济等提供有效支持。在案件办理中,依法督促行为人退赃退赔,积极助力被害市场主体追偿损失。
  优化办案方式与效果。深化数字检察建设,强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深度整合案件内外部数据资源,主动识别涉市场主体案件的高发类型及监督线索,推动实现“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闭环效果。强化协作联动形成合力。强化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双向衔接机制,严格落实对被不起诉人移送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针对涉及市场主体管理者及关键岗位人员的犯罪案件,主动强化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协助涉案企业保障生产经营平稳过渡。深化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司法协作联动,健全线索通报、信息共享、证据移送、案件协调等机制,着力防范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
  (四)靶向区域特色与关键问题,彰显检察担当。
  护航特色县域产业发展。紧盯县域特色产业中存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精准发力。针对白酒产业,聚焦白酒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严厉打击各类涉酒违法犯罪行为。从生产源头到市场流通,对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通过精准打击,有效维护白酒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合法企业的生产经营安全。
  审慎处理涉政府债务案件。此类案件不仅涉及到政府与相关市场主体的经济往来,更关乎地方经济的稳定发展、社会秩序的和谐有序。一方面,严格审查案件事实,确保每一个证据都经得起法律的推敲,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法定程序。从债务的形成原因、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情况,到资金的流向与使用,都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另一方面,审慎权衡各种利益关系。既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的公平公正,又充分考虑政府在地方经济建设、公共服务提供等方面的重要职能,避免因案件处理不当影响政府正常履行职责,阻碍地方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凤冈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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