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版
发布日期:
赋文以情:法治报道中人文关怀的深化路径
  ■ 赵林
  法律以理性条文规范社会,终极价值指向人的尊严与福祉。法治报道是法律传播与社会沟通的核心载体,其核心价值不仅是传递法律规范与司法动态,更在于彰显法律人文底蕴与正义温度。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深化人文关怀有利于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信任构建与司法公信力提升,强化法理与人情张力是法治报道实现社会价值的必然要求。因此,推动法治报道突破传统模式,构建新样态,达成法理与人情辩证统一,服务法治精神传播与公众法治认同形成,是法治报道的时代课题。在坚守法律专业性基础上赋文以情,深化人文关怀,实现“法理”与“人情”辩证统一,是提升法治报道传播力的关键,也是助力“法治中国”迈向“人心认同”的重要途径。
  一、叙事创新:从“法条叙事”到“人物叙事”,增强情感共鸣
  一是聚焦“微观个体”,挖掘“法律中的人生”。法治报道应从“宏大法律事件”转向“微观个体故事”,展现法律对个体经历的影响。如《贵州法治报》报道“贵州‘大数据+法治’建设”,聚焦“山区老人通过‘掌上法庭’参与诉讼”,描绘老人困惑、工作人员耐心指导及最终庭审便捷,体现“数字法治”人文价值;报道“贵州农民工维权”,追踪一位农民工讨薪全过程并穿插家庭生活细节,让读者共情困境,理解相关条例现实意义。二是善用“情理法冲突”,展现司法的“平衡艺术”。“情理法冲突”是法治报道叙事要点与传递人文关怀的关键。如《贵州法治报》等媒体在报道贵州某“邻里因宅基地纠纷引发的诉讼”时,全面呈现“情理”与“法理”冲突及法官“调解优先”化解矛盾的过程,展现法律严肃性与司法“平衡艺术”,让读者理解法律作用。三是借鉴“文学叙事手法”,强化细节与场景感。在坚守新闻真实性基础上,借鉴文学手法可使法治报道更具画面感与感染力。如《贵州法治报》等媒体在报道贵州某基层法官工作时,通过描绘其清晨背国徽出发、山路开庭等场景,让读者感受基层法官“辛苦与坚守”,传递了法治温度。
  二、伦理构建:以“最小伤害”为底线,平衡多元权利
  一是建立“特殊群体保护清单”,细化隐私保护措施。对未成年人、性侵受害者、精神疾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应制定明确的报道规范:如未成年人案件一律使用化名,隐去学校、家庭住址等信息;性侵受害者的姓名、肖像、声音一律模糊处理,不追问受害细节;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报道需避免使用“疯子”“精神病”等歧视性词汇,且需经监护人同意。例如制定《法治报道特殊群体保护指南》,明确“哪些信息可公开、哪些需隐去、哪些需标注”,确保人文关怀不流于形式。二是坚守“客观中立”,避免“媒介审判”与“情感偏袒”。法治报道需要平衡各方信源,客观呈现不同立场的声音,尤其要保障“弱势一方”的话语权。例如,在报道行政诉讼案时,需同时采访行政机关与原告;在报道劳动纠纷时,需采访企业与劳动者;在报道刑事案件时,需避免在判决前使用“罪犯”“凶手”等定性词汇,坚守“无罪推定”原则。同时,要避免“情感偏袒”——即便同情受害者,也需客观呈现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不煽动公众情绪,不干预司法独立。三是注重“后续追踪”,延伸人文关怀的链条。人文关怀不应仅止于“案件报道结束”,而需延伸至“当事人的后续生活”,体现“持续的温度”。例如,在报道“重大事故受害者”时,可在案件判决后,追踪受害者的“生活重建”情况——如是否拿到赔偿、是否恢复健康、是否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在报道“未成年人犯罪者”时,可追踪其“帮教情况”——如是否重返校园、是否找到工作、是否真正改过自新。这种“后续追踪”不仅能让报道更具深度,也能推动社会对“案件后续影响”的关注,形成“从案件解决到问题预防”的闭环。
  三、视角下沉:立足“地域实际”,关注“本土需求”
  一是聚焦“乡村振兴中的法治问题”,服务基层群众。乡村振兴是核心战略,法治报道需关注“农村群众的法律需求”,如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农民工讨薪、农村老人赡养、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等。例如,在报道“某村土地流转纠纷调解”时,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流转的程序”“农民的权利保障”进行解读,同时聚焦“纠纷调解后,土地如何实现效益最大化,农民如何增加收入”,使报道既具有法律专业性,又契合乡村振兴的需求。二是挖掘“民族文化与法律的融合案例”,凸显地方特色。以贵州这一多民族聚居省份为例,各民族拥有丰富的习俗文化,法治报道需关注“民族习俗与国家法律的融合”,避免采用“一刀切”的报道视角。比如,在报道“黔南州水族‘端节’期间的纠纷调解”时,可介绍水族“寨老调解”的传统习俗,以及其如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相结合,形成“寨老+法官”的调解模式;在报道“黔东南州苗族婚姻习俗”时,可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苗族“彩礼习俗”的平衡关系,如何避免“天价彩礼”,如何保障女性权益,使报道既尊重民族文化,又传播法律精神。三是关注“数字法治中的弱势群体”,弥合“数字鸿沟”。当前,贵州正积极推进“数字法治”建设,如“掌上法庭”“线上政务服务”等,但部分群体(如老年人、山区群众)面临“数字鸿沟”问题,法治报道需对此予以关注。例如,在报道“贵州‘掌上法庭’便民服务”时,不仅要肯定其便捷性,也要关注“山区老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困境,以及司法机关的解决举措,如“上门指导”“制作简易操作手册”等,使“数字法治”真正覆盖所有群体,体现“不让任何人掉队”的人文关怀。
  四、技术赋能:创新传播形态,提升人文关怀的可及性
  一是运用“数据可视化”技术,降低法律理解难度。法律条文具有抽象性和复杂性,数据可视化可将其转化为“直观的图表、动画”,便于公众理解。例如,在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贵州企业的影响时,可制作“贵州企业办事时间变化图”“企业投诉率下降趋势图”,直观呈现法律实施的成效;在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时,可制作“遗产继承流程动画”,清晰展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的区别,使复杂的法律规则一目了然。二是探索“沉浸式报道”,增强情感体验。在确保报道真实性的前提下,运用VR/AR技术开展“沉浸式法治报道”,让读者身临其境地感受法律场景。例如,制作“巡回法庭VR报道”,让读者通过VR设备“走进”山区庭审现场,感受“法官背着国徽进山开庭”的场景;制作“未成年人法庭AR报道”,让读者“置身”未成年人法庭,理解“不公开审理”“帮教为主”的人文理念。这种沉浸式体验能够显著增强读者的情感共鸣,加深对法治的理解。三是开发“音频产品”,覆盖特殊群体。针对老年人、视力障碍者等群体,开发“法治音频产品”,如“法治故事播客”“法条解读音频”“案例分析广播”等。例如,贵州媒体可与地方广播电台合作,推出《法治贵州·声音故事》栏目,每日讲述一个贵州本地的法治故事,解读相关法律知识,使老年人通过收音机即可获取法治信息,打破“数字鸿沟”带来的信息壁垒。
  五、素养锻造:培养“法律+人文”的复合型法治记者
  一是强化“法律知识储备”,筑牢专业根基。媒体需定期组织法治记者参加法律培训,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核心法律的解读培训,以及“地方性法规”的学习,确保记者能够准确解读法律条文,避免出现“专业错误”。同时,可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记者提供专业指导,保障报道的法律专业性。二是提升“人文素养”,培育共情能力。通过“社会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基层调研实践”等途径,提升记者的人文素养与共情能力。例如,组织记者深入山区、村寨开展调研,与农民工、留守未成年人、老年人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他们真实的法律困境;邀请心理学专家开展“共情能力培训”,教导记者如何“倾听当事人的故事,理解其情感需求,避免造成二次伤害”。只有记者真正融入报道对象的生活,才能写出“有温度的报道”。三是树立“建设性思维”,平衡监督与服务。法治记者需要树立“建设性监督”思维,不仅要揭露问题,更要推动问题的解决。例如,在报道“某企业违法排污”时,不仅要曝光其违法行为,也要关注“环保部门的整改措施”“企业的转型方案”“周边居民的赔偿情况”,推动形成“问题揭露-整改落实-权益保障”的闭环,体现“监督为民”的人文关怀。同时,记者需坚守“伦理自觉”,在报道中始终以“人的尊严与福祉”为核心,避免为“监督而监督”,忽视个体的权益与情感。
  结语:
  法治报道的人文关怀彰显法律人本价值,是提升传播效果、推动法治中国从制度完善到人心认同的关键。要求从业者以专业为基础、人文为灵魂,在叙事、伦理等方面下功夫,赋文以情让法律充满人性温度。深化人文关怀的法治报道,是连接法律与公众、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当公众通过情感共鸣认同法治精神,法治中国建设便有了坚实根基。
  (作者为贵州大学传媒学院硕士研究生,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文旅体品牌传播中心、《贵州文旅》杂志副总编辑)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