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
赫章检察:让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有力度更有温度
  本报讯(通讯员 陆魁英 徐茂鹏)“赫章县人民检察院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在推动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防范矫正对象脱漏管现象发生、保障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近日,赫章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赫章县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报告》后对该院相关工作作出书面批示并予以充分肯定。
  社区矫正作为非羁押性刑罚执行方式,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罚执行方面的重要体现。依法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方式。近年来,赫章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理念,依法高质效履职,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工作中,该院强化入矫环节监督。对判处缓刑案件的裁判文书逐一核查,发现审判机关未及时移送执行文书线索,提出监督意见及时予以纠正;将执行文书与在矫台账进行比对,发现未按时报到社矫对象人员,依法监督县司法局按规定通知其及时报到,确保入矫程序合法规范。同时,强化在矫环节监督。对全县27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实现全覆盖监督。以开展专项督查、巡回检察、核查社矫对象档案等方式,发现档案管理不规范、定期报到制度落实不到位、请销假制度落实不力等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监督意见及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此外,强化解矫环节监督。对矫正期满人员是否公开宣告、发放解除社矫证明书、通知和抄送有关机关等情况进行核查,对未按时限将解矫通知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问题,依法提出监督整改意见。
  赫章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公安局出台《社区矫正信息常态化核查机制》,搭建跨部门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常态化共享。依法调取社矫对象酒店入住信息、车(机)票信息、车辆轨迹、请销假记录等数据,利用大数据监督模型进行数据碰撞比对,筛查出社矫对象不假外出、逾期未归等违规行为线索,依法监督县司法局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依法处罚,有效防止脱管现象发生。同时,建立交付执行协作机制,联合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赫章县判处实刑未羁押罪犯交付执行协作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细化实刑犯因病、怀孕、哺乳等原因不能交付执行情形,依法及时纳入社区矫正监管。
  为进一步拓展途径,提升检察监督质效,赫章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召开涉工业企业社区矫正联席会议,以规范涉企社矫对象简化外出请假审批程序。目前,该院已依法对15名跨区域生产经营、就医、就学社矫对象实行简化外出审批手续,让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有力度更有温度。
  同时,针对涉企社矫对象异地协助监管事项与赫章县司法局就信息共享、统一执法标准等达成共识,有效解决跨区域监督管理难题。该院办理的“卢某某申请跨市县生产经营管理监督案”,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专项工作典型案例”、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西部大开发区域检察协作典型案例”。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