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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彧(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老龄战略与政策研究所副所长):老年人应与受托人签订委托书
在日常生活中,老年人“委托他人办事”的情形较为常见,应注意防范委托书内容和受托人资质风险。
当委托他人或机构代管金钱和财产时,受委托的人就是受托人。若受托人不当行使权利,就容易发生金融权益侵害。老年人应与受托人签订委托书。
由于委托书赋予受托人就委托人的金钱、房产等财产作出决定的法律权利,老年人应选择值得信赖的受托人或机构,并确保对方清楚委托需求。切记要认真考察机构的资质,并把委托事宜告知亲属、朋友等。如果受托人是个人,不能选择有赌博等不良嗜好的人为受托人。委托书中若涉及房产等重要资产,在签署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理性思考,最好要求公证委托书。
(本报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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