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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8年如一日诚信履约获点赞
剑河法院“司法套餐”助其发展
  ■ 记者 龙蓓 通讯员 孙德垣 彭磊
  10月10日,黔东南州剑河县岑松镇暗拱村青年姜鹏,在剑河农商银行办好贷款授信额度30万元的手续后,与前来协助的剑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彬及该院执行局局长杨思学,谈笑着走出营业部。
  姜鹏,8年如一日诚信履约,赢得赞许。这是剑河县人民法院延伸服务,深化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
  事发:一场交通意外致人残疾
  2015年11月,姜鹏驾驶面包车与周文江的摩托车相撞,致周文江重伤。姜鹏当即将周文江送往医院抢救。经救治,周文江保住了性命,但肢体残疾。
  交警认定,姜鹏负事故主责。周家遂将姜鹏与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经剑河县人民法院审理和调解,姜鹏与周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姜鹏本应在已付周文江4.4万元医疗费的基础上,再付周文江赔偿金12.36万元,但周家认为姜鹏态度诚恳且家庭困难,不仅放弃处置其车辆的执行请求,还主动减免其部分赔偿。最终,姜鹏需支付周文江赔偿款8万元,按分期付款的方式,每月支付周家1000元赔款。
  履约:8年坚守彰显诚信力量
  依照协议,姜鹏从2018年9月起,每月将1000元赔款通过微信付给周文江,并截图发给执行法官杨思学知悉。
  姜鹏一家有六口人,两个儿子上学,父母多病,经济拮据。为了履约赔款和维持家庭生计,他一边照顾家庭,一边就近打工。每月领到工资的第一件事就是支付赔款,自己则省吃俭用,常常3个馒头当一顿饭。
  其间,姜鹏还遇上家人病重,需住院治疗的情况。此时,他手中仅有1300元,而当月周家的赔款还未付。但姜鹏一咬牙,还是将1000元先付给了周家。又向工友借了1200余元,为家人交了住院费。他说:我不能违背信用,当老赖坏名声。
  为了早日走出困境,姜鹏改行在老家深山养羊,但因市场萎缩,养羊致富没有成功。失败后,他又利用冷水资源养殖鲟鱼,却因交通不便运输成本高,导致效益不大好。但姜鹏仍每月按时履行对周文江的赔偿义务,经常是先还款,再考虑买鱼饲料。
  在此期间,杨思学一直关注着姜鹏的情况,常在电话中嘘寒问暖,鼓励他继续坚强地生活,坚守诚信和良善。并引导其他被执行人以姜鹏为榜样,自觉履行赔偿义务。同时,剑河县人民法院领导在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等场所,建议相关部门对姜鹏加以帮扶。
  就这样,赔款之路横跨了8个年头。
  2025年4月7日,姜鹏支付了第80期赔款,亦是最后一笔赔偿款。杨思学感慨地对姜鹏说:“干执行工作这么多年,你是最诚信的一个。”
   新生:多方联动铺就致富新路
  剑河县人民法院将此案作为以司法之力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和诚信社会建设的样板,加强回访,并决定对当事双方扶上马,送一程。
  如今,周文江家生活如常,小孩读书也很上进,周家对法院的办案质效表示十分满意和感动,特别佩服姜鹏的信用和良善。
  而对8年如一日诚信履约赔款的姜鹏,剑河县人民法院四措并举提供“司法套餐”——
  向姜鹏发出该院首份《诚信履约人》荣誉证书,出具《结案证明书》,并在公告栏大力宣传褒奖,倡导公众学习姜鹏的诚信,发挥司法引领社会风尚的作用;向该县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倡议把姜鹏树立为诚信模范和“剑河好人”,夯实“让诚信履约者得荣誉、得实惠、名利双收”的司法期许,深化诚信社会建设成效;向金融机构转发致姜鹏的《诚信履约人》证书等资料,邀约剑河农商银行探望姜鹏,推动该行贷款10万元,扶持姜鹏发展产业,增收致富;在剑河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该院牵头剑河农商银行、剑河县农业农村局、岑松镇人民政府,给姜鹏的鲟鱼养殖场把脉开方,各自拿出帮扶举措,帮其拓展10余个销售渠道,推动鲟鱼养殖场产品变零星送货为集中送货,节省运输成本。
  此外,该院还在暗拱村加强普法,为鲟鱼养殖场营造和谐环境,特别提醒姜鹏千万注重适度规模、避免盲目扩张。剑河农商银行对姜鹏的贷款授信额度,也由10万元增至30万元。驻暗拱村帮扶单位——省科技厅和剑河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姜鹏鲟鱼养殖场的技术和饲料支持。岑松镇人民政府还将鲟鱼养殖场列入相关项目建设规划。
  近两年来,姜鹏的鲟鱼养殖场得到稳健发展,2024年销量由2023年的200斤增加至2100多斤,由亏损变为盈利2万余元。今年1月至9月,鲟鱼养殖场的销量和创利同比又增长一倍。
  谈及未来,姜鹏信心十足地说:“我一定会好好发展,带动乡亲致富,不辜负政府、法院和其他热心人士的帮助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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