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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法院:全面推广“两状”示范文本 以文书标准化助推审判规范化
“感谢法官,我们七十三名职工工资全额到账”
强制措施有力度 温情执行促和解
从硝烟驶向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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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有力度 温情执行促和解
本报讯(通讯员 林丽)近日,在石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面对被执行人的蛮横抗拒,执行干警沉着应对,以法为盾、以理服人,最终促成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圆满和解。
2024年10月,原告罗某将耕牛卖给被告凡某,双方达成买卖耕牛的协议,约定价格为20880元,凡某因当时资金不足,向罗某出具欠条一份,并承诺支付全部款项。约定付款到期后,凡某未履行付款义务,罗某多次催要,凡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罗某遂起诉至石阡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判决,由被告凡某支付原告罗某欠款15780元,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凡某未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罗某向石阡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凡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联系凡某,向其了解情况,但凡某消极对抗,对法院文书置若罔闻。9月12日,法院干警得知凡某的踪迹后,迅速到达凡某所在地,依法将凡某拘传至石阡县人民法院。
在该院执行局指挥中心,执行干警从法理与情理出发,耐心地向凡某详细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并希望凡某以积极的态度配合执行工作,但凡某态度顽固,拒不配合。面对凡某的消极还款态度,执行干警沉着应对,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凡某采取强制措施,并严肃告知凡某抗拒执行的后果,情节严重甚至可能将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在法律威慑下,凡某见法院要对其“动真格”,态度逐渐软化,执行干警趁热打铁,耐心释法明理,讲清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与和解的利好。最终,凡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与罗某现场达成和解协议。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石阡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和解工作的一个缩影,既彰显了法院打击拒执行为的坚定决心,也体现了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下一步,石阡县人民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以刚性执行树立司法权威,以柔性和解传递司法温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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