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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免除 这个家庭重燃希望
  本报讯(记者 姚强 通讯员 张著维 谯林森)“感谢检察院的监督,一万多元的加处罚款免除了,我们家的困难终于有缓解了!”近日,在德江县人民检察院举行的一场公开听证会上,电动车专卖店经营者杨某几度哽咽。
  2024年12月,杨某因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被德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以1.145万元罚款。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杨某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导致逾期产生加处罚款1.145万元,累计罚款金额达2.29万元。后德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使杨某一家陷入困境。
  “接到执行通知那晚,我一整宿没合眼。”杨某回忆道,“家里三个孩子都在上学,还有年迈的父母要赡养,店铺生意一直不好,这笔钱实在难以承担。”
  走投无路之下,杨某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来到德江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承办检察官经调查核实,发现杨某家庭经济确实存在特殊困难:三个子女分别就读高中和大学,父母年老多病需长期用药,全家仅依靠小店的微薄收入维持生计。
  “行政处罚必须执行,但也应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履行能力。”该院承办检察官文渔表示。为进一步厘清案件事实、化解行政争议,德江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并通知德江县市场监管局、县人民法院等相关单位派员参加。
  听证会上,文渔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证据及调查结果,并进行了释法说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等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以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并可依法减免加处的罚款。”听证员在独立评议后一致认为,杨某的情况符合减免加处罚款的规定。
  经两个多小时的听证,德江县市场监管局代表当场表示:“我们同意免除加处罚款部分。”杨某听后激动不已,连声向与会人员表达感谢。
  “行政检察既要维护执法权威,也要体现司法温度。”文渔在听证总结中表示,“通过公开听证,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提升了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
  据悉,杨某的电动车专卖店现已依法整改并恢复经营。“我会牢记这次教训,今后一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杨某说这话时,眼里充满了希望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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