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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公开审查假释案件 阳光司法激励改造
  本报讯(记者 蒋孟娇)为深入推进假释案件实质化审查,确保刑罚执行公开公平公正,近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在贵州省黔南监狱(原瓮安监狱)对提请假释服刑人员进行了公开集中宣判,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出庭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黔南监狱指派警察代表执行机关出庭,部分服刑人员参与旁听。
  此次公开宣判旨在依法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彰显司法公正与人文关怀,同时对全体服刑人员起到积极的警示教育作用。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宣判后当庭送达刑事裁定书,黔南监狱随即对准予假释的服刑人员依法办理释放手续。
  公开宣判结束后,现场组织开展集体法治教育,要求全体服刑人员严格遵守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教育,积极参加劳动改造和“三课”教育学习,重塑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习法律知识和社会技能,为将来重返社会、成为守法公民打下坚实基础。
  此次公开宣判,彰显了司法公正与人文关怀,是依法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生动法治实践,也是司法公开透明的有力见证,对全体服刑人员起到积极的法治宣传教育作用,激励了服刑人员改造。
  下一步,黔南监狱将持续深化减刑假释听证工作机制,着力推动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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