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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基 筑贵州数字经济新生态
  ■ 王向南
  在数字化浪潮席卷全球的当下,数字经济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创新发展和提升竞争力的关键力量。贵州,作为我国首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凭借独特的地理优势、政策支持以及先行先试的勇气,在数字经济领域异军突起,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截至2025年7月,贵州算力规模突破85Eflops,智算占比达98%,全球首条400G算力通道直连42个主要城市,云渲染服务覆盖50余国,数字经济增速连续9年位居全国前列。然而,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一系列新的问题与挑战也接踵而至,在此背景下,法治建设对于贵州数字经济新生态的构建显得尤为重要。
   一、完善数字经济法律体系,夯实发展根基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对于数字经济而言,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其健康发展的基石。贵州在数字经济立法方面已先行一步,成果显著。自2016年颁布全国首部大数据地方性法规《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以来,陆续出台了《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在大数据发展应用、安全保障、数据共享开放以及流通交易等关键领域,构建起了较为完备的“1+N”大数据地方性法规体系,立法数量位居全国前列。这些法规的制定,为贵州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和规则,明确了数据相关权益,规范了数据活动秩序,在保护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共享开放、健全数字经济法律规则等方面,作出了诸多具有全国首创意义的探索性努力,极大地促进了贵州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
  然而,数字经济是一个快速发展和创新的领域,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现有的法律体系仍需与时俱进,持续完善。一方面,要根据数字经济发展的新趋势、新需求,及时修订和完善已有的法律法规,使其更具针对性和适应性。例如,随着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在数字经济中的广泛应用,相关的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以应对技术带来的新挑战,如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区块链智能合约的法律效力等问题。另一方面,针对数字经济发展中的一些新兴领域和薄弱环节,如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字金融监管、跨境数据流动等,加快立法步伐,填补法律空白,为数字经济的全面、深入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
  二、强化网络执法监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徒法不足以自行,完善的法律体系需要严格的执法监管来保障实施。在数字经济领域,强化网络执法监管是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市场环境的关键。
  贵州将大数据技术深度融入执法体系,首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该平台通过区块链存证、智能合约等技术,将登记审查时限压缩至3天,公示期缩短至5天,较传统模式效率提升80%。2024年8月上线以来,已完成1.2万项数据产品登记,催生数据经纪、数据质押等新业态,预计2025年数据交易规模将突破500亿元。
  在市场监管领域,贵州推行“沙盒监管”模式。对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设置6-12个月的观察期,允许企业在可控范围内试错。贵安新区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运营超级计算中心时,通过动态风险评估系统实时监测算力使用情况,既保障了《熊出没》《流浪地球2》等百余部影视作品的渲染需求,又有效防范了数据滥用风险。这种“包容审慎”的监管哲学,使贵州在2024年“创客中国”大赛中,涌现出“黔龙1号芯片”等打破国外垄断的硬科技项目。
  为了进一步提升网络执法监管效能,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使其能够熟练掌握数字经济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知识,适应数字经济执法监管的复杂要求。二是强化部门间的协同合作,建立网信、公安、市场监管、通信管理等多部门联动的协同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避免出现监管空白和重复执法的现象。三是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的精准性和效率。例如,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网络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执法流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提高执法效率和公正性。
  三、公正司法保障,筑牢数字经济法治防线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数字经济发展中,公正司法对于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解决纠纷、维护市场秩序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贵州法院系统构建起“技术+法律”的复合型审判机制。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易某保公司软件合作开发纠纷案”时,首次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通过代码比对、开发成本核算等手段,科学认定违约损失,该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收录为数字经济典型判例。针对短视频数据权益纠纷,法院在“某宠物公司诉杨某某案”中明确:以职务作品吸引的粉丝流量属于用人单位数据资产,离职员工擅自转移账号需赔偿运营成本及预期收益,此判决为全国3.6万家MCN机构提供了权益认定标准。
  在刑事司法领域,贵州严惩数据犯罪链条。2024年破获的“陈某某架设游戏私服案”中,被告人通过修改源代码非法获利63万元,法院依据《刑法》第217条,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80万元。该案揭示了数据黑产的盈利模式,推动全省开展“净网行动”,封堵非法算力交易平台23个。
  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在数字经济发展中的保障作用,还应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一是完善数字经济相关案件的审判机制,建立专门的数字经济审判庭或合议庭,培养专业的数字经济审判人才,提高审判的专业化水平。二是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鼓励和保护创新。三是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除了诉讼之外,充分发挥仲裁、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在数字经济纠纷解决中的作用,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途径。
   四、加强网络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法治意识
  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加强网络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法治意识,是构建贵州数字经济新生态的重要支撑。
  贵州充分发挥“黔微普法”主阵地引领作用,构建新媒体普法矩阵,全省普法新媒体平台达1300余个。省委网信办出台《贵州省网络普法工作机制(试行)》,打造“E法黔行”网络普法品牌,开设“E法黔行”普法短视频矩阵账号,加快构建网络法治宣传“一盘棋”工作格局。在黔东南苗乡侗寨,普法志愿者将《民法典》编成山歌,通过短视频平台获得超500万次播放;遵义会议会址旁的5G法治驿站,运用VR技术重现“数据安全法”庭审场景,年接待游客12万人次。全省1300余个新媒体普法平台形成矩阵效应,使“数据合规”“算法伦理”等概念深入人心。
  在未来的网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还需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结合数字经济的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专门的网络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内容,突出对数字经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和新媒体技术,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普法活动,如网络直播、在线问答、短视频普法等,提高普法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数字经济从业者、企业管理人员、青少年等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能力。
  法治兴则事业兴,法治强则事业强。在数字经济时代,贵州要实现数字经济的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构建富有活力和竞争力的数字经济新生态,就必须坚定不移地走法治之路,以法治之基,行稳数字经济发展之舟。通过完善数字经济法律体系、强化网络执法监管、公正司法保障以及加强网络法治宣传教育等多方面的努力,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让法治成为贵州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在数字化浪潮中勇立潮头,创造更加辉煌的成就。
  (作者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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