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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中院:以“行政两率通报”为抓手 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 通讯员 谢娟
  2017年,黔西南州某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蔡某、张某丽(夫妻关系)二人的建设用地在案涉项目土地征收范围之内。蔡某、张某丽对某县人民政府作出的《补偿安置决定书》等多阶段行政行为不服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确认违法并赔偿。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发现,原告提起诉请的四个行政行为系关联行政行为。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人民法院对蔡某、张某丽提出的四个关联行政行为合并审查,并穿透式审查其实质诉求。其实质诉求在于要求政府支付安置补偿费用及赔偿电力设施等相关损失。经组织双方多次协调,双方对赔偿金额达成调解协议,蔡某、张某丽自愿放弃在本案中的其余诉讼请求,至此,这起持续7年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行政审判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在办理行政案件中,黔西南中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诉行为”“审行为”“判行为”到一次性化解行政争议转变,充分运用专业智慧和司法温情,巧妙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最终达到案结事了。
  同时,黔西南中院每月梳理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信息,统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行政机关败诉率情况,对重点行政败诉案件及领域予以动态分析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向黔西南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依法治州办、各县(市)人民政府进行通报,为州、县(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提供精准参考。
  2022年以来,黔西南中院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行政机关败诉率通报(简称“行政两率通报”)作为行政审判的核心抓手。三年来,行政机关败诉率从2021年36.30%下降至2024年10.76%,降幅达25.54%;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2022年连续3年实现常态化100%,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
  为进一步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黔西南州还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府支持、法院主持、社会协同”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新格局,在全州各县(市)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该中心秉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主动将行政争议化解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整合司法、行政及调解组织三方力量,打造“前端预防、终端化解、末端释明”全链条解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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