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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设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
  本报讯(通讯员 唐顺玲 吴标 刘发涛)8月18日,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兴仁市人民法院、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兴仁分局在兴仁市潘家庄镇扯尼姑村菜子田煤矿联合设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并举行揭牌仪式。
  近年来,黔西南州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先后办理了一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及公益诉讼案件。菜子田煤矿因淋溶水外排污染生态环境问题,被中央环保督察并作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经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生态环境部门及属地人民政府共同推动,矿方积极履行修复责任。生态环境修复基地治理区域总面积为90余亩,目前已完成大部分工程治理,具备了集中展示、警示教育、科研监测、后续修复等功能。为固化治理成果,打造集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公众参与于一体的综合平台,上述单位决定在此共建生态环境修复基地。
  该基地的设立,是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化环境司法实践、强化生态修复执行监督的重要举措。基地不仅是司法裁判执行力的有力彰显,更是人民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绿色发展的生动实践。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以基地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加强与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联动,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修复制度,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绘就“美丽金州”新画卷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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