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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两部门联合发文 进一步加强校服和军训服管理
  本报讯(记者 郝梦)8月20日,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和高校学生军训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制度建设、采购规范、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全面规范校服和军训服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意见》指出,校服是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军训服是增强学生集体归属感和纪律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规范选用采购,严防腐败行为,不断提升校服和军训服的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服装质量安全、文化丰富、美观舒适、价格适宜。
  《意见》明确,学校是校服和军训服选购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着装规范和管理细则;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全过程指导和监督,建立信息公开、合同留存、“黑名单”等制度;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质量监管,配合教育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为校服检验提供技术指导。
  在选用采购方面,《意见》提出六项要求:坚持自愿原则、严格执行标准、遵循适度原则、规范采购程序、严格质量验收、强化服务保障。特别强调要实行“明标识”制度,必须具备成衣合格标识和法定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并建立满意度调查和反馈机制,对特殊困难学生实施费用减免。
  《意见》提出,要坚决杜绝高端化、奢侈化现象,避免加重家庭负担;要保障公平竞争,禁止“定点”“定商标”等违规做法;要严格收费管理,坚决杜绝收取回扣、违规加收费用;要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对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等行为依法追责;同时引导学生规范穿着,发挥校服在校园文化建设和育人中的积极作用。
  高校学生军训服选用采购参照中小学生校服要求执行,采购程序要严格依照《中小学校选用采购校服规范流程》,依法依规开展。幼儿园服装选用采购同样参照中小学校服要求执行。此次《意见》的出台,对贵州省校服和军训服管理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既保障了学生着装安全,又维护了学生、家长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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