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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法院:田间地头解“心结”
  本报讯(通讯员 陈启海)近日,安龙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吴某某与韦某某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组织的现场勘验调查后成功达成调解协议,这起持续多年的邻里矛盾在柔性司法的介入下画上圆满句号。
  原告吴某某与被告韦某某均为格红组村民,二人的林地与承包土地相邻。2009年,原告吴某某将自有林地树木砍伐出售后,双方就相邻土地的边界划分问题产生争议。多年来,村委会曾多次组织调解,但因双方各执一词未能达成一致。原告认为被告侵占其林地权益,遂以韦某某构成侵权为由诉至安龙县人民法院。
  为精准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前往争议土地现场开展勘验调查,并专门邀请林业站专业工作人员协同参与。勘验过程中,法官逐点与双方确认争议范围,结合当事人提供的权属证书、历史使用记录等关键证据,深入核查土地权属登记情况。林业站工作人员依据卫星图斑数据进行专业比对分析,为争议边界认定提供科学依据。在充分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法官从邻里和睦、乡村和谐的角度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多年积怨一朝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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