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
我省进一步规范住宿行业价格行为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本报讯(记者 陈龙)“现在旅游的人多,酒店会不会临时加价?”
  “在网上看到的照片和实际的房间照不一样怎么办?”
  ……
  连日来,贵州避暑旅游关注度持续攀升,避暑人潮源源不断涌入,部分网友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住宿。
  8月5日,记者从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规范住宿行业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查处相互串通、操纵客房价格等行为。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住宿业及第三方平台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包括在网络推销页面和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各类客房价格及服务内容,宣传图片应与客房相符;如价格变动应及时调整并告知消费者,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客房或提供服务;对于已确定价格并对外销售的客房,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入住时额外加价,且无正当理由不得退订。
  另外,针对网友关心的在第三方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经营者不得单方面毁约,不得擅自提高价格;第三方平台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擅自调整住宿业经营者公示价格。
  严禁经营者采取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模糊标价等手段误导、欺诈消费者;严禁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严禁经营者出现相互串通、操纵客房价格等行为。
  “持续开展的相关检查中,一经发现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将给予5000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违法情节较重,构成价格欺诈的最高罚款50万元,构成哄抬价格的最高罚款300万元,构成相互串通、操纵客房价格的最高罚款500万元。”
  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各住宿业、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应对照上述要求,结合《贵州省旅游市场住宿行业经营者价格行为合规指引》,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下一步,贵州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价格检查,依法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住宿行业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