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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期“人大讲坛”在贵阳举行
  本报讯(记者 任莉)8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期“人大讲坛”在贵阳举行。
  监督法修改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是什么?监督法修改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如何贯彻实施好监督法?应邀进行专题讲座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童卫东以“修改监督法,加强人大监督工作”为主题,进行了深刻阐释讲解。
  监督法于2006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于2007年1月1日施行,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法律依据。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决定。
  讲座结束,大家一致表示,将认真贯彻好、实施好新修改的监督法,紧紧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依法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推动国家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贵州新风采作出人大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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