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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先“叫醒”失职家长
  ■ 戴先任
  7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布第四批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推动各地进一步深化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7月28日中国新闻网)
  涉罪未成年人多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心智尚不成熟。对涉罪未成年人要“保持必要的宽容”,更要重视教育挽救。
  对于涉罪未成年人,不能“一抓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一抓了之”,是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简单化处理,涉罪未成年人面临的成长问题、教育问题等容易被忽视,给涉罪未成年人重回社会增加困难。“一放了之”,无疑会纵容未成年人犯罪,是给误入歧途的涉罪未成年人在错路上再推一把。所以,对于涉罪未成年人,要做到“宽严相济”,宽容不纵容,并在关键时刻“拉一把”,而不能“推一把”。要遏制未成年人犯罪,让更多涉罪未成年人重回正轨,要重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也要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机制,建立健全涉罪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其中,家庭教育、家长责任首当其冲。不少涉罪未成年人走上歧途,都与家庭教育的缺失、家长的失职有很大关系。如本次发布的6起典型案例均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涉案家庭普遍存在监护缺位、管教失当等问题。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涉罪未成年人已经走错了一步,要“拉一把”帮助他们重回正轨,首先就要压实家长监护责任。
  此次发布的6起典型案例,就围绕解决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常见困难问题展开探索。例如,在赵某某、张某某等人非法拘禁案中,相关部门就通过督促监护与家庭教育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压实“甩手”家长监护责任。
  要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要先“叫醒”失职家长,压实家庭监护责任。要对责任缺失的监护人进行责任倒逼,通过法律手段督促他们履职,比如有地方实行强制亲职教育未成年人帮扶新模式,对没能尽好监护人职责的父母实行“强制亲职教育”。
  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需要有全方位的支撑。家庭、学校、相关部门等各方要守土有责,形成全社会合力,筑起安全防火墙,通过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教育、事后帮教”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帮助迷途少年重回正轨、再度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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