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朱慧卿 作 “不仅‘卖家秀’,现在连‘买家秀’都不敢信了。”7月25日,来自北京的秦女士对记者感慨道。她表示,以前上网买衣服,商品的评论区是最重要的参考,而现在,很多评论区都是清一色的好评,买回来的实物却“惨不忍睹”。记者采访发现,之所以出现这种反差,源于部分商家“自导自演”,以虚假好评诱导消费者下单。(7月28日《工人日报》)
“卖家秀”早已因修图滤镜饱受诟病,本应是重要参考信息的“买家秀”,却也出现了不少“猫腻”。“买家秀”的失真更让电商信任体系面临崩塌危机。“猫腻”是藏不住的,这场由商家自导自演的“好评盛宴”,不仅暴露了电商诚信的漏洞,更揭示了数字经济时代商业伦理的深层困境。
治理虚假“买家秀”,不仅是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更是为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清扫障碍。我们期待看到监管利剑高悬、平台守土尽责、商家自律自重,形成社会共治合力,让“买家秀”重新成为值得信赖的购物参考,让电子商务真正回归“以诚为本”的商业本质。
虚假“买家秀”挑战法律法规底线 ■李英锋
对于商家刷好评的行为,法律已经表明否定态度,并织密监督之网,拧紧监督之扣。《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则明确,经营者不得通过篡改、编造、隐匿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等部门规章也有类似规定。
一些商家利用AI批量生产形式、内容和观点几乎一致的“买家秀”,或者干脆奉行“拿来主义”,把其他商家评论区的“买家秀”或相关评论文案搬到自己的评论区,或者花钱雇佣“水军”编造“买家秀”,均属于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商家自导自演的“买家秀”,挑战的是法律法规底线和诚实守信底线,不仅欺骗误导消费者,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以及其他相关权益,还会妨碍公平竞争,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作用,损害守法诚信商家的合法权益。
对商家利用“买家秀”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应健全日常监督治理机制,以电商平台评论区以及短视频平台、社交平台的消费者“种草区”为重点,延伸网络监管触角,通过网络巡查、受理投诉举报等多种渠道调查、收集问题线索,提升发现问题、甄别问题、依法处置问题的监管效能。如核实确认商家存有自导自演虚假“买家秀”的问题,该处罚处罚,该责改责改,该曝光曝光,并发布消费提示,倒逼商家增强自律意识,规范营销宣传行为,远离错位的“买家秀”。
电商平台或其他有商业营销行为的平台应落实主体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评论区公约或规则,把商家编造“买家秀”的操作列入负面清单,明确利用“买家秀”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的具体情形,通过“AI筛查+人工审核”的方式,加强对评论区“买家秀”的监督管理,对内容雷同的“买家秀”或AI制作的“买家秀”进行重点核查,向编造“买家秀”的商家亮黄牌或红牌,采取限制流量、取消推荐、封限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措施,并报告监管部门。
消费者在浏览“买家秀”时也应擦亮眼睛,保持理性,多留个心眼,对格式统一、赞词夸张、好评“简单粗暴”、编造痕迹明显、脱离实际的“买家秀”提高警惕,不盲目相信,不草率下单,而是综合更多消费者的评价信息和商品的性能、质量等参数信息作出消费选择。如发现“买家秀”存有明显编造破绽或嫌疑,即向监管部门和电商平台投诉举报,为戳穿商家自导自演的“买家秀”贡献一份监督力量。
虚假“买家秀”摧毁电商信任基石 ■ 舒爱民
近年来,电商平台上的“买家秀”逐渐沦为一场精心编排的“表演”。北京秦女士的感慨折射出当下电商生态的尴尬现实:评论区清一色的好评与实物质量天差地别,消费者在“完美”评价的诱导下屡屡踩雷。
虚假好评泛滥的背后,是商家在流量焦虑下的集体迷失。在竞争白热化的电商市场中,“零差评”成为商家吸引流量的利器。部分商家通过伪造物流信息、改价返现等手段,雇佣水军在小红书、闲鱼等平台发布模板化好评,甚至自导自演“危机公关”——先发布差评再展示“完美解决”,以此蒙蔽消费者。令人警惕的是,这种造假行为已从商品评价蔓延至外卖、餐饮等领域,电话骚扰索要好评、“好评返现”等诱导手段屡见不鲜。
虚假好评的泛滥,正摧毁电商生态的信任基石。消费者在“好评陷阱”中反复受伤,逐渐陷入“买前焦虑”与“买后失望”的恶性循环。商家为追求短期销量透支信用,平台因监管不力纵容乱象,而水军产业链的暗流更让市场公平性荡然无存。数据显示,黑猫平台关于“仅退款”的投诉已达16万条,法院审结相关案件超1400件,折射出商家与消费者矛盾激化的现实。当“好评”沦为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博弈工具,电商市场的健康秩序已然扭曲。
终结这场“表演”,需要多方合力重构诚信生态。法律层面,《电子商务法》第17条明确禁止虚构交易和编造评价,但监管需进一步穿透隐蔽的刷单暗语和改价订单。平台应强化算法识别,对异常评价、集中刷单行为进行预警和处罚。消费者亦需跳出“好评崇拜”,警惕清一色精修图评论,参考第三方测评和中等评分店铺的真实反馈。此外,商家自律不可或缺,应该通过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赢得口碑,而非依赖虚假宣传。
更深远地看,电商诚信危机的本质是数字经济时代商业伦理的缺失。当流量与利益凌驾于诚信之上,市场终将沦为信任崩塌和畸形发展的泥潭。重建信任,不仅需要制度约束和技术筛查,更需要全社会重塑“以诚为本”的价值共识。从商家主动放弃刷单,到消费者理性看待评价,再到平台严格履行监管责任,每一步都是对商业文明的修复。
电商时代,好评不应是精心编排的剧本,而是真实交易的见证。唯有撕下虚假的面纱,让评价回归真实,才能让数字经济在诚信的土壤上健康生长。这场需要终结的“表演”,终将以信任的回归作为落幕的掌声。
虚假“买家秀”呼唤评价机制重构 ■王军荣
使用AI假图、盗用他人文案、雇“水军”刷评论……部分商家“自导自演”虚假好评,让购物如“雾里看花”。
虚假好评严重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从长远看,若形成“谁造假谁得利”的恶性竞争局面,不仅会挤压诚信经营者的生存空间,削弱电商平台的公信力,还会给社会诚信体系造成冲击。整治这一乱象,从现实来看,单靠道德谴责远远不够,而仅凭商家自觉也是不太可能会改掉的。要想收到良好效果,还需要祭出“重罚”的利剑,同时重构评价机制。
重罚才能震慑虚假好评。当前虚假好评之所以屡禁不止,根源在于违法成本远低于收益。付出极低的价格,就能够收获很多“好评”,烘托出一片“生意兴隆”的景象,从而让消费者乖乖掏钱。而现有法律对虚假宣传的处罚力度,往往难以让商家“伤筋动骨”,更遑论那些隐藏在灰色地带的“水军”中介。因此,必须提高违法成本。
监管部门要联合平台建立“一处受罚,全网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同时,平台要守土尽责,加大AI识别技术投入,升级算法,对多次违规的商家限流乃至封号。当然,对“水军”也绝不轻易放过,要追究刑事责任。要让商家意识到,虚假好评的代价是沉重的,可能会被行业“封杀”。如此,才能从源头上遏制投机心理。
重构评价机制是长效治理的核心抓手。现行评价体系过度依赖“好评率”单一指标,催生了“为好评而好评”的畸形生态。平台应建立多维度评价模型,使评价更趋真实性和科学性。要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及时揪出虚假好评。行业协会要引入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定期发布“红黑榜”,形成褒善惩恶的行业氛围。
虚假好评,这是赤裸裸的欺诈,也是明晃晃的收割智商税,整治虚假好评需要重罚与机制重构,更需形成治理合力。如果只靠重罚而不优化评价机制,商家可能转向更隐蔽的造假手段;若仅重构机制而无重罚兜底,规则将沦为纸上谈兵。唯有双管齐下,才能让虚假好评失去生存空间,最终实现消费者、商家与平台的三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