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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法院:为“问题”父母开出法治“处方”
  本报讯(通讯员 朱婷)7月22日,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断桥人民法庭在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用司法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原告伍某与被告严某系夫妻关系,双方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原、被告长期因琐事发生争吵,后双方均外出务工,未尽到监护责任,致使长女严某产生厌学情绪并办理退学,原告遂向法院提交材料起诉离婚。
  为指导、督促双方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断桥人民法庭向原、被告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双方积极主动履行对其子女严某的抚养义务,引导女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承担起对未成年女儿的家庭教育责任。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家庭教育令》不仅是对涉案家庭的有力监督,更是对全社会的引导。下一步,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断桥人民法庭将密切关注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积极探索审判职能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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